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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全省(包括哈尔滨市)共检验进出口商品50 301批,总金额322 326万元,比上年增长5.3%。其中:进口商品6 396批,金额142 683万元,比上年下降1.7%;出口商品43 905批,金额179 643万元,比上年增长11.7%。
哈尔滨市(不包括中直、省直在哈尔滨的企、事业以及其它地区或部门在哈尔滨中转的进出口商品)的进出口商品经商检部门检验的约3 000批,金额为2亿元;全省进口商品经检验不合格对外出证索赔的有266批,是上年404批的65.8%。不合格批数为检验的进口商品总批数的4.2%,由上年的3.5%增加到仅7%。经有关经营部门对外索赔,取得各种索赔折合人民币1 835.2l万元。出口商品经检验不合格的为228批,比上年不合格的218批增加了10批。不合格的批次比例为检验出口商品的总批数的O.5%,比上年的 O.3%增加了O.2%。不合格出口商品的金额为1 388万元人民币,为上年的不合格商品金额380万元人民币的365.3%,增加265.3%。签发普惠制(GSP FormA,即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的关税以普遍优惠制度的一种鼓励其扩大出口的待遇)产地证书683批,签证商品的总金额为2 867万美元。签发批数比上年的489批增加了39.7%,签证商品的金额是上年的l 173.6万美元的245.6%,显增长趋势。
商检人员出国交接检验水果、冻肉等易腐变食品等3 628批,交接检验商品总值10 442万元人民币。在交接检验中,由于水果提等和冻肉溢重两项,为国家增收外汇72.12万瑞士法郎;检验、公证鉴定费收入413.54万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23.1%;财务支出312.02万元人民币,扣除折旧、大修理费用,净支出240.62万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了3.4%。(周宪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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