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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部门配合省外运公司抓好进口物资分拨站的进口商品检验、公证鉴定工作。全年到货412批,总值2.4亿元人民币。全年共提出索赔15批,提赔货物的总值463.46万元人民币。1987年开展了进口商品装船前检验业务。1987年3月6日,黑龙江省进口日本组合贸易株式会社的3台蒸制锅炉,第一次到货经检验不合格,应卖方的要求,经有关部门同意,派出由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监造小组到日本制造工厂进行监造、检验。货再发到时,经复验,全部合格,避免了27.5万元的损失,获得日方7.5万美元的交货延期赔偿费和检验费。
出口商品检验和监督管理中,对出口粮油的自验认证工作实行了规范管理,制定了《出口粮油、食品自验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对原认证的70个出口粮油食品自验认证的场(库)的"一类库",进行了复查、整顿。其中有56个经复查合格的场(库)继续发给自验认可证。通过自验认可,全省已初步形成多结构、多层次的检验网络。全年出口粮食15万吨。(周宪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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