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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纸管理机构
哈尔滨于1946年4月解放后,报纸出版工作由中共哈尔滨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日常
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具体负责指导。1947年中共哈尔滨市委成立了党报委员会,加强对同级党
报的领导,经常给报纸提出宣传指导方针。市人民政府文化局负责新闻出版的管理工作。
1954年8月黑龙江、松江两省合并为新的黑龙江省后,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设立报刊处(后
改为新闻出版处),负责监督管理报纸工作。1973年黑龙江省成立新闻出版局,设报纸管理
处管理全省报纸出版工作,1989年11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成立新闻出版处,做为政府管理报
纸的机构。
二、报纸工作规定
哈尔滨回到人民手中以后,中共哈尔滨市委对报纸工作,特别是对市委机关报《哈尔滨
日报》多次作出决定和指示,加强对报纸工作的领导。
1947年10月8日,在《哈尔滨日报》第一次复刊后不久,中共哈尔滨市委即作出《关于
深入开展党报通讯运动的决定》。指出“《哈尔滨日报》通讯工作不健全,要全党动手办好
报纸”。11月28日再次作出决定,明确规定《哈尔滨日报》为城市型报纸。应以工人、学生、
店员及广大市民以及各级干部为读者对象。同年12月12日市委作出决定,规定《哈尔滨日报》
为本市法定报纸,今后各机关布告、法令、公私声明一律以《哈尔滨日报》为依据。同时还
规定了党报干部参加和列席市、区、局各种会议的制度。1948年2月19日,市委作出《关于
改进〈哈尔滨日报〉的决定》,要求全市各工厂、机关、学校建立通讯组,在工厂建立读报
组。转年1月28日《哈尔滨日报》刊载市委决定。决定要求报纸应集中群众的创造,根据群
众的经验来指导群众的行动,使报纸为人民服务,为战争服务,为党的政策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1952—1957年,中共哈尔滨市委就报纸工作作出5次决定。
1952年12月20日,市委作出《关于加强对新工人报领导的决定》,决定从1953年1月,将哈尔
滨市总工会新工人报社划归市委领导,使《新工人报》成为市委向哈市广大工人进行政策、
政治教育的工具,具体领导由市委宣传部负责。1953年10月1日,第二次复刊后的《哈尔滨
日报》刊登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改〈新工人报〉为〈哈尔滨日报〉的决定》。明确规定:
《哈尔滨日报》应以经济建设,特别是工业建设为报道中心,并以基本建设战线、工厂企业
的广大职工和基层干部为主要读者对象。1954年2月19日决定,取消党报委员会,由市委常
委直接领导报纸,加强市委宣传部对报纸工作的具体指导。1955年2月25日,市委作出改进
《哈尔滨日报》决定,要求报纸加强总路线的宣传,加强党的生活的宣传,加强时事宣传,
要经常进行开展批评自我批评的报道。1957年6月5日市委作出改进《哈尔滨日报》的决定,
决定从8月1日起,《哈尔滨日报》改为对开4版大型报纸,并确定由市委第一书记任仲夷亲
自领导报纸工作。1961年6月市委决定将《哈尔滨日报》改为《哈尔滨晚报》,规定晚报仍
为市委机关报。
1980年8月19日,《哈尔滨日报》编委会向市委写出《加强党的领导,搞好新闻改革,
进一步办好〈哈尔滨日报〉的报告》,市委做为正式文件批给全市各级党委。市委要求报纸
“对各项宣传报道,特别是批评稿件,一定要力求核实准事实,注意分寸,要讲事实,讲真
话,讲道理”。1980年《哈尔滨日报》编委会向市委写出《关于在报纸上开展“发挥哈尔滨
优势,努力把经济搞活”讨论的请示报告》,市委主要领导立即批复同意,并提出注意两点:
一是按照“准则”第三条规定,绝不允许在报刊广播的公开宣传中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
言论,坚持内外有别;二是有些好的批评建议,不宜见报的可以出内参。1985年10月18日,
市委常委会讨论《哈尔滨日报》从1986年1月1日改为对开4版大报时,要求改刊后的报纸,
一定要处理好指导性与群众性的关系,充分发挥党报的喉舌作用,既要使党的各项中心工作
宣传得更及时、更鲜明、更深入、更有力,又要把报纸办得生动活泼,为群众喜闻乐见。
三、报纸审读检查
哈尔滨解放后,一直到60年代中期,中共哈尔滨市委建立了审查报纸大样制度。市委机
关报付印前,要把大样送市委主管书记或宣传部长审查。发现报纸稿件与中央、省市委当前
精神不符,或某些提法不当,当即加以纠正。除审查报纸大样外,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有关
领导部门,对哈尔滨市管的报纸,进行经常性的审读检查。1950年、1951年两年中,就对3
家报纸提出改进或处理意见。1950年3月10日,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哈尔滨
公报〉所犯政治错误的报告》,对私营《哈尔滨公报》屡次发生错字造成极坏政治影响,进
行批评,并要求该报采取严格措施,以避免再次发生政治差错。1951年6月3日,哈尔滨私营
报纸《建设日报》(前身为《午报》)因不断发生严重政治错误,被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查封。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哈尔滨报业中,唯一一家被政府查封的报纸。1951年11月
9日,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向市委提出《检查新工人报工作的报告》,肯定了《新工人报》
创刊后的成绩,并提出其主要缺点和改进意见。
对哈尔滨市办的报纸,除市委宣传部坚持经常审读外,市委主要领导还审阅市委机关报
《哈尔滨日报》出版前的重要新闻稿件和言论稿。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中期,通常工业稿件
送郭卫人、农业稿件送王化成、财贸稿件送艾楚南、文教稿件送郑依平、政法稿件送林肖硖
审阅。市委第一书记任仲夷、第二书记、市长吕其恩、市委常务书记张树德等对重要稿件都
审阅。当时,市委主要领导看过当天出版的《哈尔滨日报》,经常在报纸上做出各种批示转
给报社。1959年12月12日,市委第一书记任仲夷就《哈尔滨日报》在一条消息中多次提到“
任仲夷”的名字,写信给报社总编辑:“很短的一则消息,连标题一共写了八处‘任仲夷’
的名字,这很不必要,也很累赘。其实完全不必要写这么多我的名字。有些地方有‘书记处’
的同志代替更好。进一步说,‘书记处’的字样也不一定用很多。第二,希望记者同志们今
后写报道时,对我们不要过分描写。写报道,还是朴实些好,特别是对市里一些领导同志的
报道,更要注意这个问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委领导一般不再审阅《哈尔滨日报》大样,只是重要新闻
报道和言论,由报社送市委领导和宣传部审阅。改革开放以来,省、市领导阅读《哈尔滨日
报》后,经常进行批示,给报社以鼓励,并在报道思想上指明方向,提出要求。1982年2月3
日,《哈尔滨日报》在第一版发表《工人的儿子摔伤以后》的通讯,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省委书记杨易辰看过报道后指示:“这一件事抓得好,真、善、美和假、丑、恶一目了然”。
批示要求《哈尔滨日报》就这一事件在报纸上广泛组织讨论,以树立助人为乐光荣,见难不
助可耻的风尚。1986年7月《哈尔滨日报》编委会落实省委领导批示,提出对星光厂进行系
列报道的计划。省委书记孙维本批示:“告哈尔滨日报总编同志,这是一件对全省经济发展
有影响的好事,请认真组织好”。中共哈尔滨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和市委宣传部审阅《哈
尔滨日报》后也经常就某一报道作出批示,或提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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