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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九编 政法军事
 
 
第四章 司法行政
 
 
第三节 律师与公证业务
 
      【律师业务】  1991年,县内有律师事务所1家,即萧乡律师事务所,为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4人,全面开展律师业务。1997年成立红日律师事务所,2000年自行解体。2001年7月,福源律师事务所成立,注册律师3人,性质为合伙制,隶属司法局。至2003年底,县内有萧乡律师事务所(公办)和福源律师事务所(合伙)2家,共有律师11人,其中本科学历4人、大专学历7人。1991-2003年,法律顾问办理法律事务1 366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 250万元;诉讼代理刑事辩护案件373起、民事案件660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02件,其中经济行政案件131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 379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 779份。业务收费100.7万元。
    【公证业务】  县公证处是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有公证人员5人。1993年8月,增设县公证处利民开发区办事处。公证管理实行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管理处及公证员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的模式。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公证业务从简单证明转变到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在民事法律公证领域,开展社会救济、社会保险和优抚安置等公证业务;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拓展租赁、合作、联营、资产重组及房地产、借贷、拍卖、信息等领域。1994年恢复涉外公证业务。1996年县政府办转发县司法局、教委、教育督导室联合制定的《关于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合同公证的规定》,开始进行九年义务教育合同公证。1996-2000年,各类合同(特别是经济合同)数量大幅度上升。如:借款抵押合同、买卖合同、承包合同、转让合同、五荒发包合同、土地征用合同、购销合同、还款协议、林木转让合同、现场招标投标、拍卖、保全证据、解除劳动关系、现场监督等。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出台,原公证项目被分散,房产抵押担保改在房管部门办理,企业机械设备的抵押担保改在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林木转让改在林业行政部门办理,测绘方面改在测管所办理,九年义务教育合同取消统一办理,合同办证数量锐减。2003年,全年仅办证1 485件,不足1997年的七分之一。1999年,被市司法局授予文明公证处、省政法委授予学东莱创人民满意单位和政法干警活动达标单位称号。2003年被省司法厅评为省级文明公证处。1991-2003年,共办理公证业务87 686件,其中国内公证业务86 249件(其中民事公证业务78 830件、经济公证业务7 419件)、涉外公证业务1 437件,累计公证业务收费176.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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