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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县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均建立民兵组织。凡18-35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除应征服现役的以外,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28周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其余18-35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为普通民兵。按照便于领导、便于活动、便于执行任务的原则编组。农村一般以行政村为单位编民兵连或营,城市一般以企业事业单位、街道为单位编民兵排、连、营、团。基干民兵单独编组,根据民兵人数分别编班、排、连、营或团。民兵组织每年整顿一次。1991年全县基干民兵1.25万人,其中女基干民兵420人。民兵排以上干部531人。1998年全县基干民兵总数减至6 500人。至2003年底,全县共有民兵37 072人,其中基干民兵6 500人,呈现少而精的趋势。
【基地建设】 1993年6月建民兵训练基地,1994年10月交付使用。占地面积5 000平方米,集吃、住、训、管为一体。有野外射击靶场、战术场各一处,共占地3.4万平方米。1994年基地管理由作训科负责,常设管理员1名(人武干部),采取个人承包和作训科负责双重管理方式。1996年4月,县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基地管理归后勤科,仍然采取双重管理方式。至2003年底,基地建设情况和管理方式未变。
【正规化建设】 1991年按照哈尔滨军分区关于民兵基层建设正规化的要求,民兵连部单设或与其他办公室兼用,设有标志牌。制定五册:基干和普通民兵花名册、民兵连(营)活动登记册、政治教育登记册、会议记录册、外出人员流向登记册,两盒:民兵文件盒、工作资料盒。有活动室,也可与其他办公室兼用。活动室达到五有:有桌凳、有文体器材、有娱乐用品、有图书刊物、有学习园地。民兵工作制度、民兵誓词、民兵性质任务张挂上墙。1996年全县民兵连基础建设达标99.7%。至2003年底,全县乡镇、村民兵基础建设全部达标。
【军事训练】 1991年民兵训练改革,减少训练任务,精简训练内容,减轻群众负担,训练主动为生产让路,为经济建设服务,实行三级负责训练制。专职武装干部由哈尔滨军分区教导队负责集训,民兵连排干部由县人武部负责训练,基干民兵由乡镇、企事业武装部负责集训。专职武装干部到军分区接受军训,时间30天。民兵连、排干部由县人武部组织进行年度集中训练。县人武部对受训民兵干部统一考核,军分区对受训连排干部进行抽考。1998年在呼兰镇组建129人的民兵应急分队,并开始训练。1999年以科技练兵为主线,着重抓民兵分队、对口专业分队和专业技术分队训练,以康金镇、对青镇为主,组建两支各129人的应急分队。同年,全县共组建民兵应急分队3个连(每连129人)、1个独立排(47人)。至2003年底,应急分队人数未变。
【装备与后勤保障】 1991年县民兵武器装备由县人武部民兵仓库统一保管。1992年县人武部改为地方建制,后勤保障主要靠以劳养武,自筹资金。当年5月创办化工试剂厂。1995年10月创办兰大酿酒厂。解决部分经费不足问题。1996年县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后勤保障采取以军队供给为主,地方为辅的双重保障方式,继续开展以劳养武活动。1997年增设远红外报警装置。1998年将所经营的企业转交地方。1999年安装电视监控安全防范系统。至2003年底,县人武部连续49年无事故。
【维护社会治安】 1991年在全县各乡镇建立民兵治安联防队332个,每个村都有民兵联防治安分队。至2003年底,全县民兵配合县公安部门参加专项打击活动15次,设卡46次,破获大案要案22起、普通案件26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75人,打掉犯罪团伙12个,收缴赃物折合人民币12.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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