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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结构】 1990年前,县内经济所有制结构主要分为全民、集体、个体3种所有制形式。1991年后,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出现私营(民营)、股份合作制、股份制、港澳台、外资等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以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占主导的所有制经济,已变成被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占主导地位。1990年农业经济由家庭经营已占90%以上;工业经济全民占68.6%、集体占20.5%、个体占10.9%;商业经济全民占31.2%、集体占44.7%、个体占24.1%。2003年全县社会总产值中,国有经济占19.5%,非国有经济占80.5%。全县国内生产总值中,国有经济占21.5%,非国有经济占78.5%。与1996年相比,社会总产值国有经济所占比重下降6.2个百分点,非国有经济上升6.2个百分点;国民生产总值国有经济所占比重上升2.9个百分点,非国有经济下降2.9个百分点。2003年各种经济所有制比重,按社会总产值计算,农业经济国有占0.2%、集体及个体占99.8%;县工业规模以上及以下工业,国有占3.6%、集体占0.03%、私营占26.3%、个体占28.5%、其他占24.5%、股份合作制占0.4%、有限责任公司占3%、股份制占3.57%、港澳台占0.8%、外资占9.3%;商贸经济,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类,国有及控股占5%、个体占77.4%、集体占3.1%、私营占14.4%、其他占0.1%。从工、商经济内部所占比重看,国有经济大幅度下降,集体经济比重微弱,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已占主导地位。
【分配结构】 1990年全县国民收入使用额67 564万元,积累和消费比重为39.4∶60.6,消费大于积累。1991年全县国民收入使用额84 908万元,积累和消费比重为50.1∶49.9,积累高于消费0.2个百分点,上升幅度较大。"八五"、"九五"及"十五"前3年,县加快固定资产投资步伐,国民收入积累额逐年上升,所占比重大大超过国民收入消费额。2000年国民收入使用额54 1991万元,积累和消费的比例为57.5∶42.5,与1990年相比,积累和消费整个换位,积累高于消费15个百分点。2003年国民收入使用额832 756万元,积累和消费的比重为67.8∶32.2,积累高于消费35.6个百分点。积累中,国有经济和私营经济增长较快。消费中,政府消费增长速度高于居民消费增长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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