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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十编 经济综述
 
 
第四章 经济体制改革
 
 
第二节 流通体制改革
 
      【国合"四放开"】  1991年12月6日,县政府决定由县体改委组织商业企业和有关局、办11人去四川重庆市考察"四放开"(经营、价格、分配、人事劳动用工)经验。根据外地典型经验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全县国合商业推行"四放开"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1992年2月15日,县委、县政府在糖酒公司召开"四放开"动员大会,推进商贸企业改革。经营放开,让企业一业为主、综合经营,可以批兼零。大、中型商企向"大而全"综合性方向调整,小型国合商业向"小而专"方向发展。价格放开,除人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继续实行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管理外,其他商品都可以放开价格。凡县物价局管理项目没有的商品,可由企业自主作价,坚持明码标价,一货一签,实行红、蓝、绿三种标牌管理。处理降价商品,设立专柜或议价柜,将售价权放给柜台,先收保证金。分配放开,实行工效挂钩办法,企业实行与利税挂钩或百元销售工资含量包干办法,其提取工资总额允许进入费用,工效挂钩时间不少于3年。人事劳动用工放开,实行干部能上能下、工人能进能出、工资能高能低、企业能关能开的新型机制。推广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用工面向社会,公开、公正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打破干部和工人、固定工和合同工界限,实行干部招聘制、职工内部待业制。至1992年末,国有商业44家厂、店、站全部实行"四放开",县供销合作社实行柜组承包60个部组、租赁承包120个部组、"租壳卖瓤"(卖商品、租设备)90个亏损部组、大包干经营40个部组。
    【"贸、工、农"一体化】  1991年5月23日,县召开"贸、工、农"一体化调研会。7月16日,县政府印发《呼兰县推行"贸、工、农"一体化工作方案》。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组成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并在县计委、农委、财办等经济综合部门成立推进指导小组,在县商业局、畜牧局、农业局、水产局等部门成立推进办公室。重点实行10个"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即:以县冷冻厂、羽绒厂和县食品公司屠宰车间为主的国营、集体、私营肉鸡生产、加工、销售;以金星产品名牌为主的乳业生产、加工、销售;以县麻纺厂亚麻原料基地、麻棉、纺织为主的亚麻生产、加工、销售;抓全国瘦肉型猪基地县建设,以生猪为主的生产、加工、销售;以方台乡为基地土豆制粉和呼兰镇富强村303土豆出口为主的土豆生产、加工、销售;以县浸油厂、兰联公司为主的大豆生产、加工、销售;抓全国商品粮基地县建设,给5亿公斤玉米找市场找销路,搞玉米淀粉、木糖生产;抓利民、双井庭院经济,发展温室、大棚、地膜生产及蔬菜、花卉生产;抓黄牛生产、加工、销售;抓甜菜、烤烟生产经营与城市大企业合作。
    【外贸体制改革】  1991年改革外贸体制,打破县外贸局独家垄断外贸进出口权的体制,敞开进出口大门,扩大企业自主权和进出口权,形成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局面。随着"三资"企业的进入,外贸进出口数量不断增加。放开外贸进出口权后,丰富的资源优势吸引外商投资积极性。大连北方粮食交易市场昌隆有限责任公司,看好呼兰盛产玉米、大豆优势,投资500多万元建库、烘干设备、火车专用线,占地2.66万平方米,年出口粮食1万多吨。县内亚麻纤维、裘皮大衣、羽绒制品、羊毛衫、猪鬃以及黄牛、粮食等深受国际市场欢迎,成为主要出口创汇商品。1992年出口额1.5亿元。县外贸局在黑河、绥芬河等地8个经贸实体销售3 200万元,创税287万元。县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多特点,借助全省地域靠近俄罗斯优势,积极开展对俄远东地区劳务输出、承包工程、种植蔬菜。县第六建筑工程公司不仅打入莫斯科,还打入匈牙利,既务工又经商。其他乡镇农民建筑工程队也在黑河、绥芬河过境,从事劳务和建筑业。全县有5家建筑公司到俄罗斯承包工程十几项,劳务输出900多人次,创收180万元。1993年后,不断拓宽渠道,地方工业、农副、手工艺品出口30多个国家和地区。尤其利民开发区通过扩大出口,创汇额逐年上升。2003年出口创汇1 600万美元。
    【粮食体制改革】  1991年根据省粮食局关于《黑龙江省国家粮食定购暂行办法的函》,将合同定购改为国家粮食定购。在藏粮于民同时,利用国家投资在石人、康金、对青、沈家粮库建立国家储备库,把农民手中余粮全部收上来。1997年停止城镇居民口粮计划定量供应,粮油经营全部走向市场。1998年县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当前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执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余粮、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对农民手中余粮敞开收购,以质论价。当农民卖粮收购价低于市场价时,给农民保护价收购。同时,加强国家粮食收购资金管理,防止粮食收购资金被挤占挪用,确保收粮不给农民打白条。县农发行派出驻库信贷员,在粮食销售后相应收回贷款。1999年起,城镇国有粮店进行拍卖,企业职工下岗。至2003年底,城镇10个国有粮店全部拍卖。
    【治理整顿流通秩序】  1993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通知》,县委、县政府成立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由县体改委、县工商局抽调专人工作。清理整顿内容主要10个方面,即:纠正公司政企不分,取消公司行政职能;禁止党政机关办公司;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业规定;撤并不符合条件的公司;减少重要生产资料经营的中间环节,对无照经营的坚决取缔;从事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的公司,不准从事商业经济活动;严厉打击垄断经营、乱涨价、囤积居奇者;取消对公司特批的减免税优惠待遇和银行贷款优惠利率;严格公司审批手续,清理整顿后重新注册登记;整顿劳动服务公司。至1994年底,经过全面清理整顿,全县24户行政性公司,撤销13户、改组11户;95户经营性公司,有18户超范围经营;党政机关办公司16户,撤销5户,16户按政策进行纠正,重新登记。同时还查处4户无证经营公司。在公司兼职的党政机关干部15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14人,有13人自觉从公司撤回来,留在公司的2人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对13个重大违章违法公司,给予立案查处。
    【市场体系建设】  1993年后,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县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所在地为依托,以现有专业批发市场和综合市场为龙头,开展农贸、轻工和果菜批发、生产资料、肉鸡和大牲畜交易、金融、房产、技术和人才、房地产、信息网络、产权交易10个市场创建工作。到1997年,全县有46处商品市场,集市成交额5.6亿元。呼兰中心市场已达国家级文明市场标准,呼兰轻工市场、康金商贸市场、对青山大集已达省级文明市场标准。建立科技推广中心,有18个科技信息机构在正常工作。人才市场,引进技术、管理人才2 000多人,储备各类人才260人。县劳动局抽调6人专门从事劳动市场管理,在城乡建立30个职能介绍所,向外输出技工和农工1 257人。2000年新建年交易额超百万元证券市场。至2003年底,全县市场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批零一体经营】  1993年起,县商业局推行全国商业改革经验,改革原有营销体制,对百货、五金、糖酒3个从事本级批发业务的批发站进行改革。改革中,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地不分南北,人不分公私,自主组织商品流通;突破购销对象限制,实行广泛商品交换、开放式批发;突破固定价格束缚,实行在批发牌价基础上协商作价。同年7月23日,呼兰县国有商业三级批发企业改革经验在全省国有商业批发企业改革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介绍,受到了好评。至1993年底,百货、五金、糖酒3个从事本级批发业务的批发站全部推行了批零一体经营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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