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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抚育及采伐】 1991-2003年,全县共抚育采伐4993公顷,其中国营1 461公顷、集体3 532公顷;采伐天然林和人工成林出材10.03万立方米,其中国营出材6.47万立方米、集体出材8.1万立方米。全县共生产小径原木7.77万立方米、松木杆17 503立方米、杂木杆1 190立方米、薪材3 947立方米。
【森林管护】 1990年起全县建立一整套林木管护体系。以主管县长为领导,以林业局林政股为主体,以各乡镇林业工作站站长为成员,成立25人护林大队;以各乡镇主管乡镇长为领导,以林业站为主体,招聘热爱林业工作61人为成员,成立21个护林中队;以各村村长为领导,以林业队长为主体,以1 360名专职护林员为成员,成立322个护林 小队。将林木管护纳入各级领导工作日程,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毁林案件单位不能评选先进,领导不能评优秀。1993年全县推行造、育、管一条龙岗位责任制,将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与造林管护人员工资挂钩。1994年大用镇护林中队,实行日检查月兑现。各护林小队划定护林责任区,分段管理,实行"五定"(定任务、定棵数、定报酬、定职责、定奖惩),落实责任制。完成"五定"的护林员,根据任务量大小,年工资在1 500-2 000元。镇护林中队人员,由镇林业站检评兑现。丢失树木者,按规定罚护林员;护林员抓住毁林者,按规定标准自己处理。如中队处理,20%罚款给护林员,20%交村委会,其余归中队。1993年5月13日,县在大用召开林木管护现场会,大用乡、石人镇、对青镇林业站和白奎镇朝阳村、台屯乡青年村,分别介绍了林木管护经验。1997年9月24-30日,县政府利用一周时间,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黑龙江省森林管护条例》和《哈尔滨市林地林木管理条例》,设立宣传点26个,张贴标语3.4万张,在省、市、县新闻媒体发稿6次,出动宣传车35台次,下发宣传册1 000份,并多次利用会议进行专题专场宣传。1999年大用镇召开3次林木管护会议,并举办由各村主任、林业队长、护林员参加的林木管护培训班,参加人员200余人。2001年县政府为加强哈绥高速公路呼兰段两侧林地、林木管理、保护好绿色通道建设工程,发布《呼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哈绥高速公路呼兰段两侧林地、林木保护管理的通知》。2003年护林中队减为16个。
【森林防火】 1991年来,县加强森林防火工作。1994年成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县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县主管副县长、农办主任、林业局长、公安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安全办主任、林业局副局长和部分乡镇长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黄土山沿山设杨林、二八和方台3个分指挥部。用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在人流较密集地设防火警示牌,沿山乡镇护林防火家喻户晓。林场对重点山头、重点道口、重点部位、重点火险区、重点驻山单位,在森林防火期间,指派专人负责,死看死守,逐人签订责任状。发现在野外吸烟的人一律罚款,发现在林地内用明火的一律收审,在场的领导干部不加制止的一律撤职,在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警、火灾的一律依法惩办。对入山人员坚持不经林场护林人员检查登记的不放过,不懂森林防火规定的不放过,入山车辆没有防火装置的不放过。林场查清施业区内所有坟头,与坟主签订责任状,严禁明火上坟,发现依法查处。对理智不健全人员,逐一登记,专人监护。1995年1-3月,林带内堆放柴草垛连续发生火灾16起,烧毁成林树木2 700棵,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1万元。同年8月,县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柴草垛安全管理通知》,限期各乡镇村屯将林地内和村屯内柴草垛一律迁到屯外安全地方。由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公安、安全、新闻等有关部门,并由基层司法机构配合,深入各乡镇、村屯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就地从重从严处理。凡在田间烧荒,必须经乡镇、村领导同意,并由村组织专人看管,造成严重后果逐级追查责任,情节严重按故意纵火论处。凡因烧荒引起毁林,无论损失大小,一律通报全县,情节严重的,召开现场分析会。烧毁树木,近期内不得采伐,由乡镇监督,责任者在春季造林期间,补栽10倍树木,并必保成活。1996年,黄土山林场作为全县森林防火重点,在林场设一支快速扑火队,队员24人,配有车载对讲机一部、手持对讲机3部、机动车2台、风力灭火机12台。森林防火期间,全体队员集中食宿,不得外出,时刻做好扑火准备。沿山乡镇、村屯组成24支群众义务扑火队,由各乡镇指挥部统一指挥,提前落实山头和重点位置,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专群"联防联护。林场连续36年无森林火灾。1997年县长王忠新被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省人事厅授予1994-1996年度森林防火模范称号;县林业局长周勤被省人民政府授予省森林防火模范称号。1998年3月,发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第一号令,在防火期内,黄土山林场严格控制人员入山,停止旅游、放牧、捕鸟、拾柴、采集山产品。更不准在山上吸烟、用火,违者按有关法规严惩。林区内清除闲散人员,各防火责任区管好弱智、疯傻人员。不听劝阻者,按有关规定严管严罚。至2003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
【病虫害防治】 1991-1994年,病虫害较轻,随发生随治理。1995年6月,黄土山林场突发松针红斑病,属哈尔滨辖区内首次发生。发生面积336公顷,经采用百菌清烟剂及时防治,使病情得以控制。1997年病虫害发生面积866.6公顷,主要害虫有芳香木蠹蛾、杨圆蚧、杨干象甲、松梢螟、蛴螬等,主要病害为杨溃疡病和松针红斑病。1999年发生杨烂皮病,全县有78 760株杨、柳、榆和果树发病,其中67 498株死亡。2000年发生青杨虎天牛,全县危害面积2 333公顷。县成立天牛病治理工程领导小组,把全县分四个类型,按着"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原则,开展天牛病治理工程。重灾区治理以天牛虫害木砍伐更新为主,引入诱控树种和更新抗性免疫树种等措施,将林带改造成具有持续控灾能力人工生态林。中灾区治理以适当间伐,配以化防、生防、人防等综合治理手段,将天牛控制住。轻灾区治理以化防、生防和人防等综合治理为主,控制天牛发生和蔓延。疫区以外采取监测预防措施,杜绝天牛发生。在与疫区结合地带,栽植非杨树树种和免疫高抗性树种,建立预防天牛种群扩散、传播生物隔离带、控制天牛传播蔓延。通过防治,使有虫株率由27%下降到15%。2003年,县有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1处,测报站(点)18个,全年发布预报3次。发生森林植树检疫对象有白杨透翅蛾、杨干象甲、杨圆蚧、柳蛎盾蚧、青杨天牛、青杨虎天牛、疣纹蝙蝠蛾、柳瘿蚊等。全县森林病虫应施监测面积36 467公顷,已全部实施监测,有监测标准地186块,其中固定标准地66块、临时标准地120块。标准地代表面积2.48万公顷,踏查监测面积1万公顷;其他方式监测面积1 667公顷。施用化学药剂4吨,其中有机磷制剂0.7吨、菊酯类1.3吨、烟剂2吨。使用防治经费33万元,其中省投3万元、县投10万元、群众自筹20万元。1991-2003年,全县发生森林病虫害20 311公顷,防治森林病虫害12 499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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