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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十二编 农业
 
 
第七章 农业开发与管理
 
 
第三节 农业综合管理
 
      【农村劳动力转移】  2003年根据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民工劳动力档案》要求,县成立以主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农委主任为副组长、农经站站长为成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召开由各乡镇长、农经站长参加的农村劳动力和档案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布置农村劳动力建档工作。县里统一印制表格,一式3份,乡镇村和农民各1份,作为打工身份依据。2003年末,全县16个乡镇全部完成农民工建档工作。随后又把农民工档案全部录入省农民工信息网,用工单位随时查询录用。同时又利用网络信息,把农民工介绍给用工单位。全县已有3 000多人到外地打工,年收入近千万元。
    【农民负担管理】  1993年4-10月,根据国家《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和省《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精神,县制定《呼兰县农民负担管理制度》,对全县农民负担进行清理整顿,纠正处理不合格负担342项,减少农民负担1 449.4万元,人均减少28.82元,户均减少140.72元。1999年,农民负担总额为12 122.5万元,亩均56.4元,人均241元。2000年全面进行税费改革。到2002年,农民负担总额为6 832.5万元,亩均31.8元,人均135.8元,人均负担下降44%。义务工、劳动积累工负担由1999年333.3万个下降到2002年117万个,劳均减少13个。2003年全部取消义务工、劳动积累工,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筹资筹劳。
    【农业综合执法管理】  1999年7月,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成立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隶属县农委。下设执法大队办公室和种子、农药、土肥、环保4个管理中队。2000-2003年,在全县16个乡镇建立举报网络和举报电话,与县公安、工商、物价、法院和技术监督部门配合,共受理案件156起,其中种子61起、肥料29起、假劣农药33起、农业环保案件33起,罚款21.1万元,结案率100%,挽回农民经济损失729万元;依法取缔无证经营39户。
    【农业产业化管理】  2002年前,县内国家级龙头企业有金星乳业有限公司,省级龙头企业有黑龙江正大实业有限公司和双来渔业有限公司。2002年成立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负责对与农业产业化有关企业评定和监管,对主要农作物种植筛选,对生产厂家和生产产品种类进行确认,并进行链条式全程服务,达到农民增产增收目的。同年,根据市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精神,县上报市级龙头企业6家,批准春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义利实业有限公司2家。2003年上报市级龙头企业8家,批准哈尔滨工大淀粉糖有限公司、黑龙江宏伟牧业有限公司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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