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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统计】 国民经济统计项目包括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工业、交通、邮电统计,农业统计,商业、贸易、财政、金融统计,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统计,人口与劳动工资统计等。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包括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生产、消费、积累等,通过6种报表进行统计。工业、交通、邮电统计中,工业统计包括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主要工业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工业产品产销量与库存量;交通统计主要是公路客、货运统计;邮电统计主要内容有邮电局所数、邮路长度、电话和电报电路、火车邮箱、邮运摩托、电话交换机、电话机等通信工具数,邮电业务总量。农业统计包括耕地情况、农业收入、播种情况、养殖业情况、农村社会情况等。商业、贸易、财政、金融统计中,商贸统计包括社会商品购买力、零售总额、社会集团消费、商业商品购销存数量和总额、社会农副产品收购量和收购总额、商业机构人员等多项统计。财政金融统计主要包括财政收入分项完成情况、综合信贷计划执行情况、城乡储蓄存款变化情况、综合现金计划执行情况、现金投放回笼执行情况、农村信用社信贷计划执行情况等。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统计中,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更新改造投资完成情况、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私人建房情况和其他投资完成情况等;建筑业统计包括企业个数、建筑业总产值、从业人员年均人数、单位工程施工个数、房屋建筑施工面积、自有机械设备年末总台数和实收资本等指标。人口与劳动工资统计中,人口统计包括总人口、出生人口、迁入人口、死亡人口、迁出人口、出生率、死亡率以及人口自然增长率等;劳动工资统计包括从业人员合计、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数、劳动报酬和生活费、职工年平均工资等。1992年工业统计新增工业增加值和工业销售产值统计、工业"三废"排放情况统计,取消工业净产值指标。1993年起,改国民收入统计为国内生产总值(GDP)统计,国民经济核算统计相应的报表增加到7种。1993年后,商贸统计只统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分类、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和限额以上批发贸易餐饮业财务状况等指标。1994年工业统计增加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指标、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统计、村办和个体企业统计。1995年增加私营企业统计。1996年增加资产负债率和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将资金利税率改为总资产贡献率。1997年减少村办、个体、私营统计。1998年增加按规模分类统计。至2003年底,国民经济统计其他统计项目未变。
【教育、卫生、体育统计】 教育统计包括普通中小学校数、班数、适龄人口数及入学数、招生数及毕业数、中小学专任教师技术职称、年龄、结构、学历情况、中小学办学条件,职业中学校数、班数、学生数、教师数、办学条件,特殊教育学生数,幼儿园数、幼儿数及教职工数等。卫生统计,包括卫生机构床位和人员数、农村村办卫生组织情况、医院卫生院病床使用及病人动态、医院大型医疗设备情况等。体育统计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履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情况等。至2003年底,教育、卫生、体育统计项目未变。
【城市社会经济调查】 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始于1992年7月,调查内容包括城市住户调查、城市物价调查和民情民意调查。城市住户调查在全县抽50户调查户,调查城市住户基本情况、收入情况、支出情况和城市住户消费情况等。城市物价调查包括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此调查反映与上年对比的物价变动情况。民情民意调查旨在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思想、意愿以及意见建议等。每月上报专项报表。至2003年底,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项目未变。
【农村社会经济调查】 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向国家提供农村统计抽样调查数据,全面了解调查农村社会居民生产、收入、消费、积累和社会活动情况,研究农村社会发展及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变化情况,满足各级政府制定农村经济政策和决策需要,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信息咨询服务。1991-2003年,开展的调查工作主要有四项。农产品产量调查,按照国家产量抽样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农作物长势及粮食产量实测,推算全县粮食生产总量等项工作,定期反映农业生产情况和问题,上报专项报表。农村住户调查,在全县各乡镇中抽取600户农户进行记账调查,用其汇总结果反映全县及各乡镇、农村居民生产、收入、消费、积累和社会情况,研究农村居民收入变化和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变化情况,监测居民实现小康和摆脱贫困的进程。及时向省、市、县政府提供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指标,以及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情况。农村经济调查,通过对乡镇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农牧产品生产成本、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农产品生产价格、农贸市场价格等调查,反映农村多种形式合作经济的全貌。通过农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经济核算工作。还要根据国家研究制定政策和编制计划的需要组织一次性专题调查,追踪反映农村社会的难点及热点问题。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承担中共中央政研室、农业部固定观察点办公室确定的在双井镇勤劳村长期观察工作。通过勤劳村综合情况、村办企业情况及农民家庭生产收支、生活消费等情况反映每个时期农村的变化与发展情况。每年定期向中共中央政研室、农业部提交综合报告,共提交报告19份。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局曾获全国农调系统先进集体、省农调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妇女儿童基本情况调查】 1992年9-11月,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局承担联合国儿童基金调查项目,开展妇女儿童基本情况调查。对全县11个乡镇11个村215名适龄儿童进行营养调查,提交《认真搞好儿童情况调查,促进儿童茁壮成长》专项调查报告,受到省儿童营养调查领导小组表扬,并获得一等奖。还代表省出席全国儿童营养调查总结表彰会。
【人口普查】 1990年4月第四次人口普查开始,普查标准时间为1990年7月1日零时。全县两千多名普查员参加普查,至1992年10月全面完成任务,受到省、市奖励,被评为全省普查工作先进县。1998年11月第五次人口普查开始,普查标准时间为2000年11月1日零时。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下设综合、普查、编码、质量控制4个组。全县21个乡镇建立人口普查领导机构,各乡镇普查办配7-9名工作人员,村普查小组由3-5人组成。各级机构组建后,县举办了普查员培训班。至2002年5月,完成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全县有75人受到市级以上奖励,其中国家级10人、省级25人、市级40人。
【农业普查】 1996年1月,开始组织第一次农业普查工作,成立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4月末,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全部组建完毕,县普查办选调工作人员15人,全县共组成2 275人的普查队伍。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指示,落实普查经费15万元。至1999年12月,普查工作结束,被评为全国农业普查先进县。普查结果为:全县农村住户为116 922户、461 884人,其中男237 216人、女224 668人,在校学生91 122人。耕地2 074 448亩,林地4 784.9亩,牧草地5 037.5亩,渔业养殖10 305亩。农作物种植面积2 105 541亩。畜牧业生产,黄牛74 497头、奶牛13 651头、马16 227匹、驴839头、骡568头、山羊36 798只、绵羊19 981只、猪258 722头、繁育母猪18 308头、鸡鸭鹅共存栏6 613 182只。
【工业普查】 1996年1-12月,根据国家第三次工业普查方案要求,按照省、市有关部门部署,组织全县工业系统所有企业完成了这次普查工作。普查结果:至1995年12月,全部工业企业6 552户,其中乡级以上267户、独立核算国企54户、集体206户、"三资"企业6户,形成29个行业工业体系。乡级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全部职工33 649人,固定资产原值81 305万元,流动资产平均余额81 989万元,主要工业产品种类55个。全部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8 3751万元,其中乡级以上130 253万元。
【基本单位普查】 1996年3月,开始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成立县普查工作领导组,县财政拨普查经费4万元。1997年5月完成普查任务,获省、市奖励。普查结果为:法人单位1 442家,产业活动单位1 142家。2001年12月31日,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开始对县境内基本单位进行普查。普查结果:全县共有法人单位1 205个,其中单产业1 016个、多产业189个。全部法人单位中包括企业560个、社团23个、事业145个、机关176个、其他301个。全部产业活动单位2 116个,其中多产业法人所属的产业1 097个,全部产业活动单位中包括生产经营性902个、非生产经营性1 214个。个体工商户15 920个。
【执法监督】 1991-1994年,每年8月份进行统计执法检查,由县统计局牵头,县监察局、法制办、农委、经委、财贸办等综合部门配合。对被查单位统计报表填报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限期改正,直至合格为止。1995-2000年,统计执法检查在城乡普遍开展,6年共检查216个单位,查出统计违法行为54起,其中立案查处47起,全部给予经济处罚。1997年4月,成立县统计执法检查中队。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下发文件,确定在全国开展一次以统计法为主的统计数据大检查,查处在统计数字上弄虚作假行为。县统计执法中队,先后对全县进行多次大检查,查处各种违反统计法的单位和部门40多个,有力地维护了统计法。2001年重点抽查58个单位,对3个统计基础工作不扎实、没按规定建立统计台账和错报漏报虚报单位进行处罚。2002年县统计局布置全县统计"四五"普法工作和统计员持证上岗培训工作,对全县350名统计人员进行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率达97%。2002年抽查61个单位,对6个专兼职统计员无证上岗、18个单位无统计登记证,分别进行纠正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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