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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十八编 教育科技
 
 
第二章 科技
 
 
第四节 科研管理
 
      【科研项目】  1991-2003年,县共组织立项实施国家及省、市、县级科技项目111项。其中国家级新产品计划项目9项,国家及市级星火计划项目10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市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8项,市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34项,市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8项,市级火炬计划1项,哈尔滨市电子信息应用计划项目1项,县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37项。至2003年底,完成重点科技计划项目82项。
    【科研成果】  1991-2003年,县在组织立项实施国家、省、市、县级科技项目中,获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科技奖项目56项,其中国家星火奖1项、省科技进步奖1项、省星火奖4项、市科技进步奖15项、县科协进步奖35项。获奖人员达224人次;科技人员获市政府"突出贡献奖"4人,获"科技普及奖"3人;有7人获科技拔尖人才称号;有4个单位被评为科技兴县先进单位,有51人被评为科技兴县先进个人,全县科技进步贡献率达47.5%。累计实现新增产值28.35亿元,新增利税1.20亿元。
    【发明专利】  1991-2003年,县内有27项发明申请专利,有6项发明专利授权专利代理机构。
    【科技三项费用管理】  1991年县财政设立科技三项费(新产品开发费、中间试验费、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专户,专款专用,当年拨付61万元,后逐年递增。1993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法》颁布实施,规定县科技三项费不得低于当年县财政总支出的1.1%。2003年县科技三项费增至1 799万元,占当年财政总支出3.1%。在科技三项费使用安排上,县科信局会同县财政局、发展计划局对基层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筛选,每年约安排10个符合条件的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给予科技专项资金支持。星火计划项目支持和扶持的重点是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农村密集型产业和形成的规模效益化产业,包括养殖、种植、农副产品深加工等。国家、省、市对已立项的星火项目在资金贷款方面给予支持。科技攻关项目重点支持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较快实现产业化的项目,重点支持已列入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建设项目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工艺的攻关,重点支持社会发展领域的先进适用技术。对所立项目,省、市予以无偿和有偿资金扶持。凡列为省火炬计划的项目在资金方面给予贷款扶持,享受贴息待遇。贴息按项目总投资三分之一部分贴给,期限一年。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对推广计划合格和效益可观的项目给予表彰奖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分研发阶段、中试阶段、批量(规模化)阶段,分别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股本金)投入等方式支持技术创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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