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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一编 自然环境
 
 
第三章 环境保护
 
 
第三节 环保管理
 
      【法规建设】  1991年县政府出台《呼兰县工业污染防治办法》、《呼兰县水污染治理决定》、《呼兰县大气污染治理决定》。1994年县对工业固体废物制定具体管理办法。1996年在"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县环保部门利用新闻媒体,向全县人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防治法》,受教育群众50余万人,发放法规资料4000余份。1997-1998年,县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组织全县各乡镇企业进行反复学习和培训,并以环境法制信息通讯形式做通知,要求乡镇企业不准从事污染严重项目,更不准污染源搬迁,对违反国家规定的给予处罚或停产整顿,造成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按市环保局要求进行乡镇污染源调查,全县共调查157家。
    【宣传教育】  1991-2003年,每年在3、4月召开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县级班子领导、各部委办局及乡镇领导参加会议,传达国家有关人口、资源、环境保护会议精神,总结上年环保工作,部署当年工作任务,由县长与各乡镇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签订环保目标责任状。每年"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期间,举行大型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知识竞赛、万人签名、赠送环保书刊和图片展览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参加活动的群众1万多人次。开展法律咨询、知识竞赛、万人签名、赠送环保书刊和图片展览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参加活动的群众1万多人次。
    【环境监测】  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承担县内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及其他相关环境监测工作,业务上受环境监测中心站指导。1991年后,随着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深化、监测队伍不断扩大,先后增置林格漫黑度测试仪、噪声监测器、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先进监测设备,形成较强监测能力。"九五"期间,开展了水、气、声及生态网络监测,取得大量详实数据,全面掌握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形成较完整的环境监测网络系统。现有监测用房面积300平方米、各种仪器设备70余台,使监测工作更具科学化、标准化。1999-2003年,县环境监测站连续5年被评为市级"三优"监测站。
    【环境信访】  1991年前,环境信访很少。1995年全年共处理信访案件40多件,其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莲花亚麻屑板厂粉尘污染、乐业乡庆丰道班沥青热搅拌机烟尘污染和双井乡某单位加工鸡、鸭、鹅羽毛产生恶臭气体污染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受到群众好评。1996年处理信访案件16件,其中限期治理7件、停产1件。1997年处理环境纠纷和环境污染方面信访案件20多件,结案率100%。其中限期治理8家、停产整顿3家。对康金羽绒加工厂粉尘和县教委职工集资楼烟尘及噪声污染进行限期治理。1998年受理42件。1999年群众上访增多,特别是农民上访面增大。全年处理信访60多件,处理率100%。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长岭金三角冷冻厂、长岭冷冻厂、长岭造纸厂排放污水污染农田造成严重损失事件,以政府行为进行妥善处理,赔偿农民损失1.4万元,并提出限期整改、1999年底治理达标排放,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03年增加投诉专线12369,24小时全线开通,全天候为群众服务。
    【执法查处】  1993-1996年,县人大每年都组织县直有关部门进行环保执法大检查,共检查企事业单位66家。1997年6月中旬,全县有21个重点污染企业和县公安、工商、文化、建委、乡企等部门参加自检,其中8个单位参加联检,并接受市局联合执法检查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均进行了严肃处理。1999年,共检查25家重点污染企业和文化、计委、利民开发区等部门。市执法检查团对利民开发区进行联检,对检查出的问题,依法进行严肃处理。2000年县检查20家重点污染企业,其中利民开发区为执法检查重点。2001年,省人大执法检查团到利民开发区正大肉食加工厂进行环保执法检查,对肉食加工厂环保工作提出改进意见。2001-2002年,根据国家《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业遏止污染反弹实施方案》要求,县环保局抽调专人,按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取缔"新5小"16家,关停污染严重企业9家,对4家造成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政处罚。2002-2003年,重点检查污染企业。检查后省、市领导对县贯彻实施《环保法》基本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及时依法进行处理。2003年加大查处违法排污行业力度,全年共关闭污染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小骨粉厂、小羽毛粉厂7家,依法取缔新建、在建不法排污企业25家,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50多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起,收缴罚款113万元。
    【开发区环境保护】  1994年利民开发区设立环保分局,负责开发区环保法规的贯彻落实及各项环境监督管理。累计投入资金4亿多元,用于环境基础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并于1996年对整体做环境影响评价,在保护环境上更趋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对进区企业由环保分局把环境保护关,对污染严重、治理难度大的行业,坚决置于区外。引进企业基本具备起点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污染少等条件。已进区污染较重的正大肉食加工厂,投入1 400多万元引进污水处理设备,对排放污水进行治理,经环保部门监测,企业锅炉都分别安装上除尘器,达到国家允许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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