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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二十一编 社会生活
 
 
 
 
第二十一编 社会生活
 
      1991-2003年,县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和《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先后制定县精神文明建设"八五"、"九五"、"十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以思想道德教育和"三大创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为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1995年呼兰被评为省文明村建设先进县,2001年被评为省文明村镇建设先进县。至2003年底,全县有454个单位(村)荣获县及县以上文明单位(村)称号,其中标兵单位(村)138个。
    呼兰是以汉族为主的多民族集聚区,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既保留了本民族的宗教信仰、民情民俗,又相互影响、融合。传统的勤劳、朴实、淳厚、善良、礼仪、勇敢的民风得到继承。随着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开展和移风易俗的深入长久,崇尚科学,树立新风,已成人们的共同意识,封建迷信陋习受到人们的抵制。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总体上解决温饱,一部分人经劳动致富已过上小康生活。但是,由于企业改制、下岗人员增多、失业人员增加等因素,一部分人还处在贫困边缘。据社会调查显示,恩格尔系数,1999年城镇人口为36.8%,2000年城镇人口为33.3%,2002年城镇人口为37.5%,2003年城镇人口为42%、农村人口为55.8%。贫富不均、贫困人口的增加、上升的恩格尔系数,成为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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