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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消费】 概 况 1991年以后,随着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逐年提高,消费水平也随之逐年上升。1991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按1990年可比价)790元,高于全体居民(城乡合计)37.9%。1995年人均消费1 862元,高于全体居民40%。"八五"时期人均消费平均每年增长6.8%。2000年人均消费3 221元,高于全体居民76.3%。"九五"时期人均消费平均每年增长11.6%,高于"八五"时期4.8个百分点。"十五"时期前3年,人均消费水平增长放慢,2003年人均消费3 084元,低于2000年人均消费水平,平均每年下降0.9%。根据城镇居民调查,2003年城镇人均总支出(按当年价)3 737.10元,其中人均消费支出3 305.21元,占88.4%,比1993年下降1.5个百分点;人均非消费支出431.89元,占11.6%,比1993年增长1.5个百分点。
食品消费 居民食品消费包括粮食、淀粉及薯类、豆类及制品、油脂、肉禽及制品、蛋类、水产品、菜类、调味品、糖类、烟草、酒和饮料、干鲜瓜果、果仁、糕点、奶及奶制品、在外用餐等,主要消费为粮食、肉禽及制品、菜类等。根据城镇居民调查,1993年人均食品消费578.92元,占人均消费50.2%。2003年人均食品消费1 131.46元,占人均消费的34.2%,比1993年增长95.4%,平均每年增长6.9%。2003年人均消费量,粮食120.7公斤、油脂8.2公斤、肉禽19.1公斤、鲜蛋10.9公斤、水产品7.2公斤、菜类104.4公斤、糖2.1公斤、白酒5公斤、啤酒5.4公斤、水果40.1公斤、茶叶0.12公斤、奶1.2公斤。除鲜蛋比1990年增加外,粮食、油、肉禽、糖均低于1990年的消费量。
衣着消费 1993年人均衣着消费208.84元,占人均生活消费18.1%。1999-2001年,人均衣着消费支出上升,平均每年600元以上。2002年起消费支出下降。2003年人均衣着消费376.41元,占人均生活消费11.4%。与1993年相比,人均消费增长80.2%,平均年增长6.1%;占人均生活消费比重下降6.7个百分点。其中:人均服装消费支出214.04元,占56.9%;衣着材料支出10.90元,占2.9%;鞋帽及其他支出150.14元,占39.8%;衣着加工费支出1.33元,占0.4%。服装消费中,男装占26%、女装占68.4%、童装占5.6%。
耐用品消费 1990年前,洗衣机、冰箱、冰柜、排烟机、电饭煲、电水壶、电扇、电视机、录音机、照相机等已进入普通家庭。20世纪90年代末,电暖风、电炒锅、录像机、电脑、空调、大型乐器、音响设备等开始进入部分家庭。黑白电视机基本更换成彩电,原有的立柜等大型家具也开始向实木高档家具发展。2003年按50户调查,购买洗衣机1台、电冰箱3台、排烟机1台、钟4个、彩色电视机3台、录音机1台、照相机1架。人均耐用品支出199.31元,占年人均消费支出6%。比1995年人均支出48.21元,增加3.1倍。每百户家庭拥有柜56个、组合家具58台、沙发床28个、沙发70个、写字台42个、缝纫机46架、彩电108台、洗衣机82台、冰箱46台、电扇46台、电炊具26个、热水器2个、排烟机40个、吸尘器4个、影碟16个、录放机2个、电脑4台、组合音响10台、照相机10个、移动电话28个、自行车72台、摩托车12台、汽车2辆。
非商品性消费 包括住房租金、学杂、保育、交通、邮电、文化服务等方面支出。2003年与1995年相比消费支出普遍上升,学杂、交通、邮电、洗理等上升幅度较大。2003年人均非商品性消费支出666.10元,占人均消费支出20.2%,其中医疗保健服务0.49元、交通费41.19元、通讯费236.50元、家庭耐用品维修10.36元、学杂费171.29元、保育费24.32元、文化娱乐费12.83元、居住维修服务费49.97元、旅游费(包括交通、伙食费)76.86元、洗理美容服务费38.09元、其他服务费3.19元。
消费结构 1993年城镇居民调查,人均消费支出1 153.35元,按序列排:食品占50.2%,衣着占18.1%,居住占10.3%,文教占7.6%,家庭设备占4.6%,其他杂项占3.8%,医疗占2.8%,交通占2.6%。1995年文教由第四位升到第三位,交通由第八位升到第六位,居住由第三位降至第四位,其他杂项由第六位降至第八位。2003年人均消费支出3 305.21元,按序列排:食品占34.2%,居住占16.4%,文教占11.5%,衣着占11.4%,交通占9.3%,其他杂项占7.2%,医疗占6.7%,家庭设备占3.3%。从序列变化看,居住上升至第二位、衣着降至第四位、交通升到第五位,食品、文教、医疗序列无变化,但食品消费所占比重下降16个百分点、文教上升6.8个百分点、医疗上升3.9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消费】 概 况 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受家庭收入高低而发生变化,年成好坏对居民消费起着决定作用。1991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按1990年可比价)528元,低于全体居民消费水平7.9个百分点。1995年人均消费1 212元,低于全体居民消费水平9.6个百分点,4年平均每年增长23.1%。2000年人均消费1 500元,低于全体居民消费水平17.9个百分点,5年平均每年增长4.4%。2003年人均消费1 554元,低于全体居民消费水平18.2个百分点,3年平均每年增长1.2%。与1991年比,人均消费增加1.9倍,平均每年增长9.4%。根据农村居民调查,农村人均总支出(按当年价),2003年3 773.85元,按序列排:生活消费支出占56.6%,家庭经营性费用支出占26.9%,转移性支出占6.3%,税费支出占4.4%,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占3.6%,财产性支出占2.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所占比重与1991年持平。
食品消费 农村居民食品消费观念发生变化,不仅满足于吃饱,而且向吃好方面转变。1991年人均食品消费310.9元,占人均生活消费68.8%。1992年人均消费降至255元,下降18%。1999年后食品消费上升。2000年人均食品消费上升到802.76元,比1991年增加1.6倍,占人均生活消费的45.5%。2001-2002年人均消费均有下降。2002年人均消费粮食171公斤、油脂9公斤、肉禽9.7公斤、鲜蛋7.1公斤、水产品2.2公斤、菜类106.3公斤、糖1公斤、白酒7.2公斤、啤酒6.9公斤、饮料5.1公斤、奶0.28公斤、水果17.2公斤。其中粮食、油脂、肉禽、鲜蛋、水产品、菜等消费水平均低于2000年。2003年人均食品消费支出1 193.47元,比2000年增长48.7%,占人均生活消费55.8%。
衣着消费 1991年人均衣着消费39.76元,占人均生活消费的8.8%。1998年后消费上升。2000年人均衣着消费109.69元,人均衣着类消费中,服装类占89.7%、鞋帽类占8.4%。2002年人均服装类消费43.59元,占人均衣着类消费63.9%;鞋帽类消费17.58元,占衣着类消费25.8%。调查每百人主要商品购买棉布13.8米、棉布服装13.1件、化纤布5.5米、化纤布服装57.4件、毛料0.58米、毛料服装7.2件、皮料服装0.45件。2001年后消费下降,2003年人均71.88元,占人均生活消费3.4%,为1991年1.8倍,平均每年增长5.1%。
耐用品消费 农村居民原有"四大件"耐用消费品为钟、手表、缝纫机、自行车。到20世纪90年代初已不再享有"四大件"盛誉,成为普通家庭必备之物。据农村居民调查,1991年每百户家庭拥有大型家具90件、洗衣机14台、冰箱5台、摩托车5台、彩电5台、黑白电视66台、钟85台、手表202块、自行车94台、缝纫机75台、收(录)音机99台。2002年调查400户购买彩电7台、收录机1台、影碟机3台、缝纫机2台、电风扇3台、冰箱2台、自行车13台、摩托车5台、电话28部、手机6部、寻呼机3部。耐用消费品购买量上升,是农村居民消费上升的明显标志。2003年人均家庭用品消费29.44元,低于1991年消费水平。每百户家庭拥有大型家具51件、洗衣机65台、电扇22台、冰箱10台、热水器1台、自行车77台、摩托车25台、汽车1台、电话57部、移动电话29部、寻呼机4部、彩电72台、黑白电视机26台、录放机6台、影碟机23台、组合音响11台、收录机7台、照相机2架、家用计算机1台。
消费结构 1991年农村居民调查,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51.72元,按序列排为:食品占68.8%,衣着占8.8%,燃料占6.9%,其他占6.5%,文化教育占4.9%,医疗占3%,居住占0.7%,交通通讯占0.4%。1998年后,居住、文化教育、医疗、交通通讯等消费成倍上升、比重加大,衣着类消费虽有增加,但比重下降。2003年人均生活消费2137.65元,按序列排:食品占55.8%,交通通讯占17%,居住占11.9%,文化教育占5.9%,医疗占4%,衣着占3.4%,家庭设备占1.4%,其他占0.6%。食品类消费支出一直排列在首位,只是所占比重比1991年下降13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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