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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1991-1995年,县计生委依法进行计划生育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计生委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在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中,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①和"计划生育合格村"活动,同时逐步实现计划生育微机化管理。1996年,县政府下发《呼兰县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指导思想、考核评比方法,明确职责任务及活动内容,涉农部门制定"三结合"倾斜政策,各乡镇成立"三结合"领导小组,明确帮扶项目,落实启动资金300万元,共帮扶1 280户脱贫。使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得到了切实有效的落实。1998年根据省、市计生委关于《创建计生合格居民委和合格单位标准》的要求,全县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居民委和合格单位活动,结合实际、制订方案,认真开展创建活动。1998年底合格居民委达到70%;合格单位达到80%。1996年后计划生育工作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行党政领导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全县各机关、各乡镇对计划生育工作加强管理。县连续六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计划生育标兵县称号。
①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计生队伍】 1991年建立政府领导、计划生育部门牵头、村委会主办、群众参与的管理机制,实行村民自治制度。采取多种措施,配齐村计划生育专职干部336人,待遇落实纳入年终考核目标,通过定额补、误工补或实行年薪制等多条渠道解决村计划生育专职干部的报酬。1998年全县90%的村对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实行考核评估制、以效计酬制、坐班制、目标考核制。县、乡、村三级网络建设过程中推行"四有三落实"①。形成以县站为龙头、乡站为纽带、村服务站为基层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通过对三级网络建设和对技术人员培训,实现妇检不出村、查孕查环不出乡、疑难病症不出县的服务功能。至2003年底,县、乡、村三级服务站建设均达到市级标准。
①有一个好领导班子、有一支负责经常抓的队伍、有一条符合实际的好工作路子、有一套规范化管理制度;在乡、村、组实现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任务、报酬三落实。
【宣传教育】 1991年组织村计划生育专职干部进行"生命知识"应知应会考核。1992年举办"生命之声"演讲比赛,康金镇选手苑秀萍获大赛一等奖。1995年5月,县计生委开展"生命之光"电视专题片的采访、撰稿、摄制工作。以莲花镇引导群众走少生快富奔小康的经验,拍摄《这里生长富裕》专题片;以计划生育档案为内容,拍摄《历史的责任》专题片。在市"生命之光"大赛中获组织奖。1996年举办"生命之魂"演讲大赛,莲花镇莲花村计划生育服务组组长姜杰获大奖赛一等奖。1997年以计划生育档案为中心拍摄专题片《历史的责任》,受到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表彰。1998年县计生委举办全县生殖保健知识百题大赛。1999年在村村赛、乡乡赛的基础上举办"婚育新风进万家"演讲比赛,腰堡镇选手肖敏娜获第一名。2000年开展以生殖保健为中心围绕计划生育"三大工程"①为主线的系列服务,以社区、工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育龄妇女为基本单位,普查育龄妇女近万人。对确有疾病的妇女采取就地治疗的办法,治疗妇女病上百例,治愈率达97%以上。2001年举办"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文艺汇演。同年,沈家镇分别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计生委、省委宣传部、省计生委评为全国和省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乡镇。2002年9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县计划生育局在全县各级人口学校组织学习。举办"一法三规"知识竞赛。发放宣传单10万余份。
①生殖道感染防治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节育避孕措施知情选择工程。
【依法管理】 1991年县计生委落实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1992年落实《黑龙江省计划生育证管理办法》,统一办理一胎准生证,实现规范化管理。在全县336个村建立家庭计划生育档案,档案分十户一档和一户一档两种形式,其中:十户一档282个村(1.5万卷)、一户一档54个村(1万卷)。1994年贯彻《黑龙江省计划生育行政处理办法》,依法行政,规范生育行为。1996年贯彻《黑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纳入综合治理的轨道。同年,在市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做了典型发言。1997年根据省、市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县制定《呼兰县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微机操作规范、计划生育执法程序、基层计划生育台账制度。1998年按照省《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办法》要求,建立县农村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并完成农管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同年对乡镇计生助理进行系统培训。对计划生育档案、已婚育龄妇女档案实行微机化管理。2000年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在村调查、乡检查基础上,对全县流动人口进行专项清理清查,通过了检查验收,被评为市流动人口专项清理清查工作先进集体。至2000年底,共建立计生档案2.5万卷。2003年全县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共处罚单位1个、个人42人,其中城镇4人、农村38人,罚没款9.7万元。通过给付现金、减免义务工等形式,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控制早、非婚和计划外生育。
【技术服务】 1990-1993年,县计划生育站拓宽服务领域,为育龄妇女避孕、节育优质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带环1800例、取环200例、人工流产手术1 400例,中期引产700例,下乡到村、屯做女性绝育术2 650例,治愈率95%以上。1993-1996年,引进日本东芝B超机、波姆光治疗机各一台,开展查环、查孕、妇女病普查普治。1996年药具供应实行"双轨制"。既保证免费药具供应,又满足不同人群避孕药具需求。1996-2000年,开展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宫外孕、女性输卵管复通术等计划生育手术项目,对农村确有困难的育龄妇女实行免费手术。1999年在大用镇、沈家镇开展避孕药具优质服务、知情选择试点,使育龄群众能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避孕药具。2000年全县普遍开展药具优质服务、知情选择,使育龄妇女对药具知晓率90%,群众满意率100%。2002年县计划生育局贯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按照国家计生委《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要求,全县各乡镇计生办共投入资金167万元,增加设备116件,服务站面积扩大556.9平方米。县成为全市第一家通过验收全部取得职业许可证单位。同年8月,药具站在呼兰镇和平街进行城镇避孕药具供应渠道改革试点。由原来育龄妇女所在企事业单位为主的管理发放体制转变为由居住街道、社区为主的管理发放体制,解决流动人口、迁移人口、下岗职工避孕药具发放不到位问题。药具供应始终坚持"保证供应、满足需要、方便群众、减少浪费"原则,为控制人口增长提供物质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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