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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三编 城乡建设
 
 
第一章 城乡规划与建设
 
 
第一节 城乡规划
 
      【编制城镇规划】  概  况  1994-2000年,县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完成《呼兰镇总体规划》、《呼兰镇1995-2000年远景目标规划》、《呼兰镇沿河2号小区规划》、《呼兰镇60公顷小区规划》等10余项规划编制。根据《呼兰镇总体规划》,县建设局、环保局、房产局、电业局等部门,还编制出本行业建设规划。县出台《关于加强规划管理和审批程序的通知》、《呼兰县城镇管理实施细则》、《呼兰县关于开展私建滥建工程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法规文件,保证《呼兰镇总体规划》顺利实施。在《呼兰镇总体规划》中编制城镇专业规划6项。
    呼兰镇总体规划  1994年由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1995年完成。经省规划技术鉴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县委、县政府批准执行。规划确定呼兰镇跨世纪发展蓝图,确定城镇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轻纺、化工、食品、建材工业并举的综合性哈尔滨卫星城市。规划年限17年,规划基准年1993年,近期2000年,远期2010年,远景展望2030年。人口规模,规划2000年控制人口15万人,远期2010年控制人口20万人。用地规模,规划远期为20.0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18.5平方公里,人均用地90.5平方米。呼兰镇规划区界定范围内总用地面积69.97平方公里,范围定位三部分:一、呼兰镇总体规划用地面积20.05平方公里。二、郊区乡村面积25.92平方公里(含哈三电厂面积2平方公里),两项用地面积合计为46平方公里,是呼兰镇行政区划范围。三、呼兰镇行政区外需要控制地带有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面积24平方公里。用地布局,基本保持原有格式,以城东新规划80米主干道新一街为城镇东西轴,城东为工业区、仓储区,城西为居住生活区,居住人口占全镇人口80%以上。住宅建设,采取新建、改建、集资、个人建房形式。在居住生活区东部,开辟新建住宅区;在中心区,改造老城区危旧房;在东部开辟自建区,以改建为主,提高土地利用率。全镇每年建房10余万平方米,住宅楼以6层为主,个人建房以2层为主。规划分7个小区,每个小区占地15.3公顷。将镇内主要办公类建筑(如县委,县政府),布置在新一街;在老城区文化广场一带继续规划以商服建筑为主,进一步完善二道街,形成全镇商服中心;结合萧红故居建设,建一处文化市场,形成文化一条街;在城东火车站建商服中心;在改建、新建小区时,新建、改造、扩建中小学、新建幼儿园;新建、扩建影剧院、宾馆、医院、大中专院校。
    呼兰镇交通规划  城镇对外交通。水路,扩建现有呼兰河码头,增加两个船泊位,提高呼兰河航运能力,开展跨地区水陆客货运输;铁路,完善呼兰火车站,扩建候车楼及站前广场;公路,规划哈伊、哈萝公路达到二级公路标准。镇内交通,规划一条南北方向的过境公路兼城镇主干道。选择新一街为规划过境公路线路,宽度80米。建立城镇合理道路交通体系:在南北大街西侧规划一条与南北大街平行的干道,形成上下行路,打通师专路、新一街等路,形成镇内环形系统,规划建设城市一般道路,在主要商业区修建停车场,规划道路红线分别为80、60、40、35、30米,环路与铁路相交处规划建立交桥。
    呼兰镇环境保护规划  努力控制环境污染,力争使环境状况不因经济迅速增长而恶化,到2010年基本控制环境污染,并进入良性循环轨道。一是治理医疗废弃物。1995年底省结核病防治院建固体废弃物焚烧炉,对医疗废弃物进行焚烧,使之处理率达100%,防止二次污染;二是治理粉尘污染。1996年底前彻底治理县水泥厂粉尘污染,解决周围居民受害问题;三是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县造纸厂污水治理问题;四是按创建卫生城标准,在2000年前县医院、镇医院建医用焚烧炉,对医疗废弃物等进行焚烧处理;五是在2010年前建垃圾焚烧炉和污水处理厂,解决垃圾围城和污水净化;六是严格控制乡镇"五小"企业的发展,努力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呼兰镇文物保护与园林绿化规划  文物保护,一、保护清真寺、四望亭、天主教堂、文庙和萧红故居等建筑,划定保护范围。保护区内其他建筑可在不破坏保护区整体特色的条件下进行改造开发。二、保护古树、名木及公园绿地。"点"状绿地,加强居住绿地、街头绿地和各单位专用绿地建设。"线"状绿地,加强主要交通干线绿化,形成完整的绿色长廊,利用现有城边绿区条件,形成环城防护林带。重点建设呼兰河绿化带,形成沿河公园。"面"状绿地,完善西岗公园,在一排干处开辟镇级公园绿地。城镇绿地总面积,2010年达到275.12公顷,公共绿地面积140公顷,人均绿地面积7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0%。
    城镇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供水工程有步骤、有计划开采郊区地下水,建设第三水厂,形成网状供水,按远期人口20万人,达到日供水8.5万立方米。三水厂位置定于东门桥东北部,近期供水能力1.5万立方米/日,远期规模为4万立方米/日,远期再扩大二水厂供水规模,供水能力4万立方米/日。排水工程规划排水体制采取合流制、截流式合流制、分流制并存的排水体制。污水处理,规划远期在镇南亚麻厂附近建一座二级污水处理厂,占地4公顷,日处理规模8万立方米,处理后就近排入呼兰河。供电工程近期规划扩建现有呼兰二次变,使其变电容量达到2×3.15万千伏安,远期在铁路东结合热电厂建设建一座二次变,容量2×2万千伏安。通讯工程,市话近期规划在火车站和三电厂附近建设2处分局,原电信局扩容至2万门,2处分局容量各达7500门;市话容量近期达到3.5万门,电话普及率20%,住宅电话实现一户一线。远期再扩建2处分局,容量各达1.5万门,远期市话总容量达5万门,电话普及率25%。规划远期增容300路。近期发展移动通讯用户1 000户,远期达到3 000户。线路结构,规划随着道路建设全部实现地下管道电缆化,成环状布置,支线出土上墙。供热工程近期规划扩建一热源,增设一台20吨/小时锅炉,旧城区中部和西南部供热将由一、二热源承担,总供热面积可达90万平方米。远期规划在旧城区北部和新区北部各设置两处集中锅炉房,各设3台20吨/小时锅炉,供热面积可达90万平方米;在铁东区建热电厂一座,装机容量为2×6 000千瓦机组,供热面积可达60万平方米。
    呼兰镇防灾规划  消防,在原有1个站基础上再建2个消防站,增消防车14辆,市政管网采用环状网,增安上水鹤10个,有计划、有步骤改造棚户区,消除火灾隐患。防洪,近期规划继续检修、加高、加固现有河堤,对呼兰河道进行清障,达到二十年一遇防洪标准。远期规划按五十年一遇防洪标准加高、培厚堤坝,形成具有防洪、绿化、游览、交通四大功能的防洪屏障。抗震救灾,呼兰镇位于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区,抗震按六度设防加固,新建工程必须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11-89的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和抗震加固。
    呼兰镇郊区规划  规划经营发展方向以蔬菜生产为主,同时发展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养殖业及建材业。远期建成四个基地:一、蔬菜生产基地,远期在近郊菜田上建永久性温室。二、牧业生产基地,近期扩大经营范围,远期规划建4个畜牧场,同时建副食加工厂。三、养殖基地,利用现有水面低洼地,发展养鱼、鸭、鹅等养殖业,规划养鱼池7个,远期建成养殖基地。四、建材基地,远期增建砖厂,搞好各种沙料经营,开发新型建筑材料生产。
    【乡镇规划】  1991年,全县为21个乡镇,其中镇8个、乡13个,建制镇个数占全部乡镇38.10%。至1996年6月,全县乡镇调整为12个镇、9个乡,建制镇个数超过乡个数,占全部乡镇57.15%。1998年,各乡镇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按照建设部《建制镇规划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乡村建设管理办法》、《哈尔滨市建制镇规划管理办法》及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县总体发展规划,对区域范围及各乡镇的性质、地位、功能进行科学界定,并用新的理论和技术进行规划修编。经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院、市松花江建筑设计研究所调研设计,编制成20个乡镇(不包括呼兰镇)《总体规划》。各乡镇在《总体规划》中分别作了村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近期规划、远期规划、道路绿化规划、给排水规划、电力及电讯规划、乡镇现状规划8项具体规划。各乡镇确定各自主要发展方向、发展战略。全县规划4个片区经济发展中心,东部以白奎镇为片区发展中心,确立以农副产品资源为基础,成为呼兰乃至更大范围的绿色食品加工基地和物资贸易中心,辐射大用、莲花、许堡等乡镇。西部以对青镇为片区经济发展中心,确立在稳定发展农业的同时,加大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乡镇企业力度,按"贸、工、农"一体化,推进城镇化速度,建立蔬菜、肉牛、渔业等生产基地,辐射乐业、台屯、李家等乡镇。南部以利民镇为片区经济发展中心,确立建设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利条件,把利民镇建设成为中国北部药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精加工基地、黑龙江学府名城、哈尔滨商埠新区,辐射县内外各乡镇。北部以康金镇为片区经济发展中心,确立继续优化产业结构,以农副产品资源为基础,发展深加工、精加工的轻工业,并使第三产业发展成为镇的支柱产业,使康金镇成为县北部乃至更大范围内物资贸易中心,辐射沈家、石人、白奎、西井等乡镇。为适应县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进行城镇总体规划工作的同时,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至2003年底,全县乡镇调整为13个镇、3个乡,建制镇个数占全部乡镇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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