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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建设】 1991年来,县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在政法系统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目标责任制、考评制、聘任制、奖罚分明,优胜劣汰。1993年公安局推行巡长、警长、探长制;检察院转换检查、监督机制,强化内容。1995年县政法系统开展"学东莱,打基础,争先创优活动",结合政法系统三年争创工作规划,对干警进行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开展"爱民月"、"送温暖"、"扶贫救灾"等活动,密切警民关系。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提拔一批优秀人才担任基层科、所、厅、室、队的主要领导。加强基础训练和实际锻炼,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实行岗前考核制度,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坚持从严治警,聘请业余监督员,定期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各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众评议干警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警务纠察和纪检监察,及时查处违法违纪干警。在政法系统全面推行干警岗位目标责任制,要害岗位实行工作人员轮换制,干部定期交流,新任领导进行职务试岗培训。对连续两年未获80%以上群众满意的干警进行调岗或使其下岗。1996年在全县政法系统试行《"学东莱"密切警民关系行为规范》,实行干警聘任(用)制。依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优化组合。使政法干警能者上、庸者下、劣者出,调动政法干警工作积极性,强化基层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全县政法系统共聘任(用)领导干部121人,集中培训解聘、落聘干警27人,重新上岗25人,辞退2人。当年在政法系统集中整顿"三不纯"(思想不纯、作风不纯、成分不纯)问题,树立先进典型14个,其中集体8个、个人6名。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14件16人,受党纪政纪处分14人,刑事处分2人,辞退9人。1997-1998年,集中纠正政法干警参与餐饮娱乐服务场所经营活动问题。经排查整改,以朋友名义开办实际参与经营的2处被勒令停业,合股经营的1名政法干警退出股金,政法干警子女开办的5处酒店、饭店停业或转让,其他11处分别由相关人员写出保证禁止参与经营。同时按上级要求清理政法部门经商办企业问题,清理法院2家企业关停或脱钩,公安局14家企业10家办理注销手续、4家与公安局脱钩,参与经办经济实体的8名干警做归队或脱钩处理。结合清理整顿查处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办案、枉法裁判和贪赃枉法等司法腐败问题,清调、辞退3名不适合做政法工作干警,20名违法违纪干警受到党纪、政纪、法纪处理。1999-2000年,政法系统开展"学东莱,创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活动,表彰奖励13个先进基层政法单位和10名先进个人。2001-2003年,落实市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在全县政法部门重点开展抓好政法队伍建设、完善政法队伍管理、继续抓好"学创"活动、完善考评淘汰机制、从严治警、日常公正执法考评考廉制度、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政法机关创造良好执法环境等工作。开展从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业务培训、素质考试等。突出解决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等司法腐败问题。在执法为民教育检查活动中,政法委刊发督查通报27期,查处公、检、法三机关违法、违纪、违规、违诺干警74人,免职3人,辞退3人,清退4人,行政警告5人,记过7人,记大过3人,通报批评32人,责令检讨7人,追究刑事责任6人。树立检察院孙宝民、司法局鲁秀梁等先进个人及法院、呼兰镇法庭、腰堡派出所等先进单位典型。
【维护社会稳定】 1994年8月,依法打击非法、违法宗教活动,在莲花乡取缔邪教"被立基督"。1999年,县委成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6月1日,召开第一次小组扩大会议,对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具体部署。6月8日,召开小组二次会议,传达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特急电报和省委领导在省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通知》和市委总值班室接省委电话通知精神,县公安局通报对全县"法轮功"习练者调查和工作情况。6月24日,县委召开常委会,成立清理呼兰镇非法集资问题领导小组,搞好清理和稳定工作。1999年7月,县委成立处理"法轮功"问题办公室(又称县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组织政法机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行动,取缔"法轮功"辅导站和城镇练功点9处、农村练功点51处,收缴"法轮功"书刊资料589本、传单85 300份、画像85张、条幅358条、徽章20枚、录音录像制品3 530盘,教育转化"法轮功"习练者1 181人。对到北京、省政府滋事的"法轮功"习练者进行审处。2000年4月10日,县委召开书记办公会,研究呼兰镇集资户要集资款上访问题。4月17日,县委书记佟彦到呼兰镇政府现场办公,与集资户对话,稳定集资户情绪。2001年8月6日,县委召开呼兰镇非法集资问题专题会议,研究处理解决该问题的有效办法,使集资户满意,社会稳定。同年,"蒙头教"非法组织在杨林、二八、方台、康金、白奎、石人、沈家等乡镇活动。公安局出警取缔,对传教人刑事拘留。2002年4月,"东方闪电"非法组织在对青山、石人、二八等乡镇及呼兰镇南区、东区活动,公安局出警将其取缔,对讲经人刑事拘留。同年6月,公安局取缔处理"呼喊派"来县非法传教人员。2003年破获"法轮功"案件14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21人,缴获大量"法轮功"非法出版物。取缔渗透到呼兰的"蒙头教"、"东方闪电"非法宗教活动,处理26人。
【严打整治专项斗争】 1992年全县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打团伙、破大案、抓逃犯专项斗争,1993年5-7月,开展打击撬盗居民区、盗窃内部单位资产的盗窃犯罪和车匪路霸"三打"专项斗争。8-9月,开展整顿城乡秩序专项斗争,重点打击"乡匪村霸"、"街匪厂霸"、"车匪路霸"。10月下旬,开展以破大案、挖团伙、打盗车为重点的百日攻坚战。全年共破刑事案件365起,其中重大案件125起。1995年开展百日大会战,全年破获刑事案件574起。1998年开展打击盗窃抗洪物资犯罪斗争,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起。1999年7-9月,开展"抓逃"专项斗争,抓获网上逃犯125名,其中,B级逃犯3人、C级逃犯6人,抓获杀人犯罪逃犯22人,抢劫犯罪逃犯18人。在全市"抓逃"斗争评比中,居市属12县(市)第三位。2001年4月,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开展"打黑除恶"斗争。经过排查,确定恶势力团伙成员13人,组织抓捕。2002年6月20日-9月30日,开展"百日大会战"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打击抢劫、抢夺、盗窃"两抢一盗"犯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83起。2003年5月9日,市推进警民打防工程现场会在呼兰召开,县领导在会上作《围绕第一要务,履行第一责任,抡抓机遇,全力推进警民打防工程》的经验介绍,县公安局、呼兰镇党委、腰堡派出所在会上作典型发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陆文君在会上讲话,强调在全市推广呼兰经验。同年,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攻坚战"、"打现行、破积案、抓逃犯"和"冬季打防工程"等专项行动,立案1 220件,破获545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991年9月,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撤销,成立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综治办),与政法委合署办公,下设综合组和指导组。综治办是协助县委、县政府领导全县社会治安工作的常设机构,担负组织协调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调查掌握社会治安治理方面新情况、新问题,组织推动综治工作各项重大决策和措施的落实。2002年县被省综治委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安全文明创建】 1997年5月20日,县召开"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村)、安全文明单位"活动动员大会。1998年10月,县召开首次命名表彰大会,授予县安全文明示范小区3个、示范村13个、示范单位33个。省委、省政府命名甜菜研究所小区、利民镇水利村为安全文明小区(村);市委、市政府命名安全文明示范小区1个、村1个、单位3个,安全文明小区2个、村12个、单位30个。1999年,县委、县政府命名安全文明示范小区3个、村15个、单位29个,安全文明村9个、单位24个。省委、省政府命名县工商行、农行、农行小区为安全文明单位(小区)。2000年,县委、县政府命名安全文明小区12个、村49个、单位12个。省委、省政府命名李家乡张官村、县自来水公司、县人行、呼兰一中为安全文明村(单位),市委、市政府命名安全文明示范村1个、单位3个,安全文明小区3个、村10个、单位11个。2001年,县委、县政府命名安全文明小区6个、村13个、单位9个。2002年,县委、县政府命名安全文明示范小区12个、村24个、单位20个,安全文明小区4个、村17个、单位5个。省委、省政府命名县土地小区、中医院为安全文明单位。2003年全县开展"百个绿色楼道"创建活动,在100个楼道内安装500块公民道德教育宣传画,美化楼道,促进居民思想道德建设。
【勇敢市民表彰】 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中,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勇敢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涌现出一批批见义勇为的勇敢市民,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1993年11人:工商局中心市场管理所副所长王俊化、二八中学学生王明山、康金镇历井村村民张志军、莲花乡小东村村民冯发家、农机局保卫干事冷宝奎、沈家镇裴堡村村民孙国明、政法委干事李兵凯、物资局司机李士锋、三电办司机刘振江、税务局科员蒋桂林、君乐饭店厨师潘力成。1994年6人:腰堡乡呼口村村民徐敬国、县砖厂办公室主任李长群、利民镇政府聘干高云昆、双井乡前井村村民黄维信、萧红小学学生李楠、莲花乡政府食堂管理员李相国。1995年6人:呼兰镇个体工商户姜开芳、利民镇松源村村民郑红兰、宋波涛、利民镇裕民村村民杨宝良、医药公司营业员夏春江、方台镇黄花村民兵连长修洪生。1996年11人:利民镇水利村村民张保学、王恩学、黄彦学、王守权、对青镇跃进村村民周有德、乐业乡农机站职工姜成军、乐业乡信用社职工杨建新、乐业乡财税所职工王永辉、乐业乡玉乡村治保主任刘双新、轻工市场业务管理员陈军、李君。1997年7人:孟家乡副乡长杨劭柏(标兵)、二八镇奋斗村村民王兆国、方台镇治安联防队员孔德伟、乐业乡党委委员李臣、文化局文化市场稽查队队长杨光、一建公司十三工区党支部书记张跃宏、排水事业管理所技术员田会。1999年8人:和平派出所民警黄大志、呼兰五中教师李跃辉、马晓红、黄松波、县工行保干王忠、季延春、办公室主任孙宝财、乐业乡阳光村村民张云峰。2000年1人:出租车司机刘庆。2001年2人:孟家乡友好村村委会主任彭贵民、莲花镇富有村农民工孙海。2002年8人:呼兰镇陈排村村民王长江(标兵)、对青山镇山后村村民赵敬平、五常市光辉乡石庙子村村民(暂住呼兰)孙铁梅、乐业镇苇子村联防队员孙庆元、邹继陆、呼兰镇东岗村村民鼓永江、李洪舟、甜菜研究所处长李国文。至2003年底,共表彰奖励勇敢市民(标兵)6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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