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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会议】 1991年1月17-20日在县政府西楼会议室举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马力、张成德、罗钰、郑殿文、戴培福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成员26名。大会应到代表270名,出席开幕式代表266名。大会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第八个五年计划报告(书面)、199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1年财政预算情况报告,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和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张相学为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选举罗钰、戴培福、刘松涛为副主任,选举于春志、尹玉梅、王琦、王忠新、王淑田、冯贵轩、石冬梅、许加森、华晓光、刘杰、刘动路、陈淑贤、陈德生、沈凤云、张文功、张国财、杜淑荣、郑维义、赵忠举、秦德亮等20人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姜继志为县政府县长,陈玉岭、王吉烈、刘发、韩永礼、严宝昌为副县长。选举杨东周为县法院院长,刘长志为县检察院检察长。1991年是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最后一年,出席市人代会代表26名(其中市派代表5名):马力、王年林、王会卿(下派)、王桂芝、刘松涛、刘景宽、李长平、杨树林、杨恩惠、肖文举、吴丽玲、张文儒、(下派)、张伟光(下派)、张松岭、张相学、张福田、陈明、陈永才(下派)、陈淑玲、松立、周文琴、郑文举、郑维义、郑德斌、姜继志、程道喜(下派)。
【二次会议】 1992年3月10-13日在县政府西楼大会议室举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张相学、罗钰、戴培福、刘松涛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成员33名。大会应到代表271名,出席大会开幕式代表265名。大会听取、审议县政府、县人大、法院、检察院共6个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大会补选张振营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孙景山、陈明、李爱群为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三次会议】 1992年10月26-27日在县政府西楼大会议室举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张相学、罗钰、戴培福、刘松涛、张振营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35名。大会应到代表269名,出席大会开幕式代表264名。大会选举产生出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4名(其中市派代表12名):习志义(下派)、马冰哲、王年林、王铁成、王淑勤、史香兰、刘松涛、刘树民(下派)、孙鼎重(下派)、苏德、李礼贤(下派)、李兆江(下派)、李英顺、杨达市(下派)、沈继春、张文儒(下派)、张相学、张春生(下派)、张悦琴、张福田、林世钟(下派)、松立、岳玉泉(下派)、赵国胜(下派)、赵桂云、赵炳德、姜怀友、姜鸿斌、姜继志、姜淑艳、姜潮波、秦德亮、窦文学、魏书松(下派)。
【四次会议】 1993年2月19-21日在县政府西楼大会议室举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张相学、罗钰、戴培福、刘松涛、张振营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35名。大会应到代表269名,出席大会开幕式代表263名。大会听取、审议县政府、县人大、法院、检察院共6个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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