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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会议】 1994年1月18-22日在县政府西楼大会议室举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张相学、潘义春、罗钰、戴培福、刘松涛、张振营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35名,大会应到代表281名,出席大会开幕式代表278名。大会听取、审议县政府、县人大、法院、检察院共6个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大会选举潘义春为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罗钰、刘松涛、张振营、赵军为副主任,选举马方、马云禄、王年林、王淑田、任继福、刘杰、刘丽雅、孙景山、杜淑荣、李英顺、沈凤云、张文、张国财、张国泰、陈明、邵继志、姜怀友、姜维甫、费永贵、窦文学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大会选举姜继志为县政府县长,王吉烈、韩永礼、刘发、严宝昌、高巍、孙申才、王春清为副县长。选举杨东周为县法院院长、刘长志为县检察院检察长。
【二次会议】 1995年1月17-20日在县政府西楼大会议室举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潘义春、罗钰、刘松涛、张振营、赵军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37名。大会应到代表279名,出席大会开幕式代表271名。大会听取、审议县政府、县人大、法院、检察院共6个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三次会议】 1996年1月15-18日在县政府西楼大会议室举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潘义春、罗钰、刘松涛、张振营、赵军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36名。大会应到代表278名,出席大会开幕式代表270名。大会听取、审议县政府、县人大、法院、检察院共6个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大会选举王忠新为县政府县长。
【四次会议】 1997年1月15-18日在县政府西楼大会议室举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潘义春、刘松涛、赵军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29名。大会应到代表271名,出席大会开幕式代表265名。大会听取、审议县政府、县人大、法院、检察院共6个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大会补选杜淑荣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刘占阳为县法院院长、魏宪辉为县检察院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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