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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录聘】 1990年根据《哈尔滨市人事局关于聘用制干部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市人才交流中心有关录(聘)用干部的要求,从社会待业"五大"毕业生中,择优录用23名专业人才,充实到企业和乡镇事业单位。1992年,为16人办理聘用干部手续。1993年,为在乡镇企业工作的13名优秀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办理录用干部手续。择优为8名"五大"毕业生办理聘干手续。1994年,为在集体企业工作的10名优秀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办理聘用集体干部手续。1995年,为县内部分产值、利税大户企业法定代表人共6人办理录用干部手续,为24人办理"五大"聘干手续。1996年,为在乡镇企业工作的优秀厂长、经理3人,办理录用干部手续。为42名"五大"毕业生办理聘干手续。为三资企业中方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2人办理录(聘)用干部手续。1997年,组织"五大"毕业生录干资格考试工作,报名198名,录取66人。为55人办理聘干手续。为集体单位121人办理干部手续。1998年,组织143人参加市人才中心组织的录用干部资格考试,有39人取得录干资格。办理"五大"毕业生录(聘)干手续89人。为集体单位67人办理干部手续。8月,制定《呼兰县农村人才资源开发暂行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全县选拔乡土人才349名,有2名优秀农村人才被市政府授予全市拔尖人才。为109人办理录(聘)干手续。1999年,为卫生系统办理"五大"毕业生录(聘)用干部手续109人。组织202名"五大"毕业生参加录干资格考试,有51名取得录干资格。在市人事局全市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会议上,对青镇做了经验介绍,并受到市人事局表彰。2000年,办理非在职"五大"录干154人。在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中又有3人被市政府授予"哈尔滨市农村科技人才"称号。2001年10月,根据省、市文件规定,停止"五大"录(聘)干部审批。当年办理"五大"录干32人,聘干48人。2002年,根据市局《对联合办学未办理干部手续的可按遗留问题继续办理》的通知,当年办理录干76人,聘干31人。为10名民办代课教师办理录干手续。2003年,继续处理遗留问题31名,为"五大"毕业生办理录干手续,为12人办理聘用干部手续。根据省人事厅精神为25名"五大"毕业生办理择业推荐手续。1991-2002年,按有关政策规定,为1 395名民办教师办理转正手续。2003年停办。1991-2003年,共办理干部调动1 447人次。
【政策性干部安置】 1991-1996年,大中专毕业生采取统包分配的办法安排就业。1997-2003年,大中专毕业生实行计划分配与双向选择就业,逐步向自主择业过渡。1991-2002年,共接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1 390人。1991-2003年,大中专毕业生安置报到1 860人,其中研究生1人、本科生54人、专科生268人、中专生1 537人。军转干部安置实行指令性分配,共安置军转干部54人。
【推行公务员制度】 1997年1月,根据国家机关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县开始行政机关现有工作人员向国家公务员过渡工作,成立县建立和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2月18日下发《呼兰县国家行政机关现有工作人员向公务员过渡实施方案》,明确过渡工作的指导思想、过渡人员范围和对象、程序和方法以及相关制度。各行政机关按照方案的要求,通过考核、公布职位、民主推荐与自荐、岗位竞聘、民意测验、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等程序,分别完成了本单位的公务员过渡工作。至1997年2月,全县共有1 519人参加公务员过渡,其中1 424人过渡、61人暂不过渡、34人不予过渡。2002年9月,县委组织部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首次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通过报名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公示等方式,选拔录取20名国家公务员。
【干部考评】 1989年成立县考评办公室,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考评和行政奖励工作。1990年县下发《呼兰县国家机关年度工作考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终奖励的意见》,规范行政奖励工作。1993年,开始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奖惩、培训、辞退、级别和工资提供依据。1996年县下发《呼兰县国家机关责任制考核暂行规定》、《呼兰县县直及乡镇机关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加强和规范行政奖励工作。考评工作主要由:自考,即各部门、各乡镇对照年度目标逐项检查完成情况,填写《目标考评表》;联评,即县考评办组织检查和联评,由各参评单位相互进行评价,联评时填写《测评表》;县考评办根据各单位自考和联评情况拟定出部门等次,呈县考评委审核,确定出各部门等次。1998年县成立国家公务员考核委员会,印发《呼兰县人事局关于全县国家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中一些具体问题的意见》,考核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确定优秀、称职(合格)。2000年,县先后下发《呼兰县国家公务员考核奖励办法(试行)》、《呼兰县国家公务员考核奖励办法修改意见》。考核的主要方法步骤是:定量考核、主管领导平时考核、半年和年终考核。全县考核人数最高年度为1993年3 590人,最低年度为2002年2 783人。2003年考核2 790人,其中优秀390人、称职2 380人、基本称职2人、不称职7人、末定等1人。1993-2003年,全县有8 260人立功受奖,其中工资升级33人、二等功41人、三等功(模范工作者)902人、记功(嘉奖)7 284人。
【干部任免】 县人事局办理由县委提名、县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向县人大提请任免副县长及县直政府序列内科局正职任免事项;办理县委提名、由县长办公会决定县直各行政机关副职以及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任免事项。1991-2003年,办理人大任免干部153人,办理政府任免干部1 557人。
【职称评聘】 1991年,县继续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同年9月,职称评定工作由县科委划归县人事局职改办。1992年,清理整顿全县105个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1993年,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五自主(自主设岗、自主确定高中初级结构比例、自主选用职务系列、自主确定受职人员待遇、自主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聘任考核办法)。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改变过去实行的各级人事部门下达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宏观控制指标的办法。1994年,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试点,确立聘任原则、范围及对象;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细化任务;按照聘任权限及程序签订聘约与聘期;建立考核制度、考绩档案。1995-1996年,重点进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聘任管理工作。1997-1998年,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录入专业技术人员9 305人。1999年,在卫生、文化系统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点,职称工作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过渡,从重评审向重聘任转变。2003年,完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数据库升级,共录入专业技术人员11 964人。1992-2003年,县职称管理部门共审批初级职称10 686人,签转高级职称367人、中级职称4 697人。
【人员培训】 县人事局按上级要求组织各类培训。1991年举办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岗位培训。1992、1993年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创造学培训。1994年举办国家公务员过渡培训。1995年举办机关工作人员任职培训。1996年举办新调入机关人员初任培训、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培训。1997年举办转干培训。1998年举办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转干培训。1999、2000年举办国家公务员计算机初级培训。2001年举办WTO培训,2002年举办公务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中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初级培训。2003年举办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训。1991-2003年共培训各类人员2万多人次。
【工资制度改革】 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将等级工资制改为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机关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外)实行职级工资制。其工资按不同职能分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个部分。机关工勤人员则分为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技术工人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和奖金三部分构成;普通工人实行岗位工资制,其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部分构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运动员外,均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其工资由职务工资和津贴两方面构成。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70%,活的部分为30%;差额拨款单位其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活的部分为40%;自收自支单位其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为50%;事业单位工人分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两类,技术工人实行等级工资和岗位津贴两部分;普通工人实行等级工资和津贴两部分。县机关2 960人参加工资改革,月增资总额148万元,人均增资500元;事业单位9 980人参加工资改革,月增资总额467万元,人均增资468元。新工资标准由1993年10月1日起执行。
【工资调整】 199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标准,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部分由原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机关工人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中固定部分增加14元,活的部分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构成比例相应增加。新工资标准从1997年7月1日起执行。1999年机关行政人员调整基础工资和级别工资,基础工资由原110元提高到180元。级别工资平均增加约50元,各级别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按大体相同的比例予以提高,分别由现行的十五级55元至一级470元,提高到十五级85元至一级720元。事业单位各职务人员增资额与机关同职务人员的增资大体相同。机关工人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中固定部分平均增资84元,活的部分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构成比例相应增加。新工资标准从1999年7月1日执行。2001年1月1日起,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30元,级别工资标准由十五级至一级每人每月85元至720元提高到115元至1 166元。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固定部分调整后,活的部分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构成比例相应提高。2001年10月1日起,公务员各层次职务工资起点标准由最低的50元至最高的480元提高到100元至850元;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固定部分调整后活的部分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构成比例相应提高。2003年7月1日起,调整机关行政人员职务工资标准,各职务起点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00元至850元分别提高到130元至1 150元,其他各职务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适当调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标准。机关工人的奖金部分按照其在工资构成中的比例相应提高。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固定部分调整后,活的部分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构成比例相应提高。同年,对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单位中2003年9月30日在册的工作人员,2001、2002年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优秀和称职(合格)的人员,从2003年10月1日起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离退休费调整】 1995年10月,机关离休人员,按离休前的职务晋升一个职务工资档次的离休费,低于25元的按25增加(事业离休同);退休人员每月增加20元(建国前25元)退休费;退职人员增加15元退职生活费。1997年7月,离休人员按同职务在职人员晋升一个职务工资档次的档差,增加离休费,每月低于25元的按25元增加;退休人员每月增加20元(建国前25元)退休费;退职人员按15元增加退职生活费。1999年7月,离休人员按同职务在职人员(机关增加级别工资再加基础工资70元)低于120元按120元增加;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处级140元、科级110元、科员90元、教授170元、副教授140元、讲师110元、助以下90元,工人技师110元、高工以下80元;退职80元。2000年12月,离休按同职务在职人员晋升一个职务工资的档差增加离休费,每月低于25元按25元增加;退休人员每月增加20元;退职每月增加15元;建国前参加工作的干部、工人每月25元;无职务的离休人员25元。2001年9月,离休人员按同职务在职人员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机关增加级别工资再加基础工资50元)低于100元按100元增加;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处级130元、科级100元、科员80元、教授180元、副教授130元、讲师100元、助以下80元,工人技师100元、高工以下70元;退职70元。2001年10月,离休人员按同职务同条件在职人员增加离休费,低于90元按90元增加(累加4档考核工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干部、工人低于80元的按80元增加;退休人员处级125元、科级80元、科员55元、正教授180元、副教授120元、讲师80元、助以下55元;工人技师80元、高工以下55元;退职50元。2001年10月,离休人员按同职务在职人员晋升一个职务工资的档差,低于25元按照25元增加;退休20元;退职15元;建国前参加工作干部工人退休25元。
【福利及津补贴】 1992年起,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每年享受30元防暑费。1993年10月起,享受书报费,中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干部每月18元、一般干部16元、工人14元;享受洗理费,每人每月18元。1994年1月起,部分在职和离退休人员享受科技津贴,每月20元。1994年7月起,享受御寒费,每月45元。1998年1月起,女职工享受卫生费,每月10元。
【退休干部管理】 1992年4月,成立县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站。同年成立县退休干部管理协会。县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站主要职责是:解决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开辟退管服务工作新途径,并及时掌握和了解退休干部队伍的变化情况。2003年,为退休干部组织新年茶话会、保健知识讲座和棋牌赛3次活动。1991-2003年,县人事局办理离休人员共4 569人,其中包括2001年乡镇机构改革的138名离岗休养人员,2002年县直机关改革的337名离岗休养人员。2003年末实有退休人员5 205人。
【人才交流管理】 1991年县政府出台《呼兰县人才引进优惠政策》。1992年8月,成立县人才交流中心。1993年7月,县政府在市举办"呼兰县吸引人才、项目招聘专场",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县21个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组织各类企业60家,近千名专业人才和毕业生参加现场招聘。当年引进各类人才近百人。1994年3月,组织县内企业12家,参加市春季人才交流会。年内引进人才18人。1995年组织3户企业参加省科技大集,参加洽谈40多人次,达成意向性协议8个。年内引进各类人才21人。1996年9月,建立县人才市场,与交流中心合署办公。年内两次组织县内乡镇企业共20多家参加市春季人才交流大会和秋季人才交流大会,引进人才30名。1997年组织企业参加市人才交流会2次,参加毕业生交流会1次。年内引进各类人才15人。1998年6月,县人才市场设固定场所,配置大型电子显示屏、计算机等软硬件设施。7月,举办人才市场揭牌仪式和开业典礼,市人才交流中心主任、县五大班子主要成员出席仪式和典礼。首次在县内举办人才交流会,到会企业16家,参加交流200多人,签订意向性协议90多个。年内引进人才28人。至1999年,县人才市场建设初步形成以县级人才市场为"骨干",以乡镇人才信息员为"依托"的城乡一体、上下贯通、运转灵活的人才服务网络新格局。同年,县开始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库建设。共收集、整理、采录县、乡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基础信息1 134条,全部实现微机管理,建立微机查询系统,使人事、人才信息数据管理实现现代化。2000年成功举办3次人才招聘会和一个大中专毕业生人才招聘会专场。同年,首次在政府人才网上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当年实现每季度为人才网提供人事、人才信息1-2次,全年共上网供求信息43条。2001年6月20日,县人才中心在人才市场举办全县夏季人才交流大会,并将每月的20日定为人才交流日,在县人才市场发布一次人才需求信息。2002年为圣泰制药、儿童制药厂、三联药业等进区企业举办一次招聘专场,有300人到场求职。2003年9月20日,县劳动局与人事局在步行街广场举办"2003年金秋用人交流大会",有6家开发区企业、两家市企业参加。县人才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解答人事政策并发放人事政策宣传单。至2003年底,县人才中心发布用人信息180多条,累计提供就业岗位700多个。
【人事代理服务】 县人才中心负责待分配的"五大"毕业生、计划内毕业生的档案管理工作。1997年接纳管理65卷三资企业中方干部档案。1998年为部分毕业生开展人事代理服务业务,当年为6人提供代理服务。1999年加强对流动人口的人事服务业务,全年新增代理人员41人。2000年深入黑龙江正大、中滨油脂公司等单位,宣传人事代理政策,全年新增代理人数69人。2001年加大对非国有经济的服务力度。全年新增人事代理87人,为流动人员开具婚姻证明、考研证明、存档证明等60余件次。同时建立流动人员集体户口,为10名流动人员落户。人事代理工作已成为人才工作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组织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先后8次深入开发区企业调查进区企业人才需求,解决人才实际困难,为开发区引进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新接管人事档案113卷,为引进人才接转人事关系122件次。办理引进人才落户手续48件次,新开展人事代理单位4家。2003年进一步规范人事代理手续,下发《利民开发区进区企业引进人才办理人事代理程序》。全年新接转档案31卷,为企业办理人事代理、落户及职称申报手续68件,新增人事代理30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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