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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大洋票,与吉、黑官帖地位相同,是奉省的主币,哈尔滨流通的主要民族货币之一。
1917年,东三省官银号与奉大中国、交通两行开始发行。该票与一二大洋票具有同等效
力,“可往北京、天津、上海作汇上海规元”,可“作奉小洋十二角在东三省通用”。1924
年,奉天兴业银行、东三省银行合并于东三省官银号,随之进行币制改革,经奉省当局批准,
东三省官银号及中国、交通两行发行的汇兑券作为奉省主币,公济平的铜元票作为辅币,二
者统称奉票。东三省官银号发行的汇兑券有壹圆券、伍圆券、拾圆券、伍拾圆券、佰圆券5
种;中国银行发行的汇兑券有壹圆券、伍圆券、拾圆券3种。公济平钱号发行的铜元券有伍
枚券、拾枚券、贰拾枚券、伍拾枚券及佰枚券5种。作为辅币的公济平铜元票100枚合奉小洋
1元,120枚合奉大洋1元。由于受清末小银元流通顺畅的影响,奉大洋票发行之后,商民交
易通常仍以小洋十角、铜元票百枚作为1元计算。
同年9月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奉票发行额激增,价格随之低落,1元现大洋合奉票2元
以上。1926年12月张作霖就任安国军总司令,奉军政治上占有优势,军事支出全靠奉票维持,
1927年竟出现奉票14.3元兑换现大洋1元。为阻止奉票下跌,奉天当局决定发行金融债券
5000万元,并收回银行贷款,禁止金票流通。同年6月24日又出现奉票72元对现大洋1元。为进
一步挽回奉票,1929年5月,辽宁东三省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边业银行联合成立了
发行准备库,发行现大洋票与现大洋兑换券,规定奉票50元等于现大洋1元。凡赋税均须以
现大洋票缴纳,现大洋票可向上海和其他地区作汇,商民交易时仍按官价使用奉大洋票。
奉票流入哈尔滨,以交通银行的奉大洋兑换券为最多,1918年约有2000万元。其后,因
跌价过猛,价值过低,商民多使用哈大洋,拒绝使用奉票。1926年冬,东省特别区下令禁止
奉票在哈埠市面流通。至此,奉票在哈只成为交易所中供钱商投机的产物。
1932年7月起,伪满洲中央银行以奉大洋50元合伪满币1元的比价,对奉票进行限期收回。
吉大洋票,1917年,俄国羌帖充斥吉林市场,价格一落千丈,为了补充财源,扩充通汇,
为商民完纳课税所用,由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发行吉大洋票。该币带有法币的性质,票面上印
有“完纳赋税、汇兑、流通”等字样,实则只是吉林省内一般货币,流通范围也仅限于吉林
境内,不能用作外省通汇,也不能与现大洋相兑换,商业交易也不用此券,流通不广。
吉大洋券有新拾圆券、伍圆券、壹圆券及旧拾圆券、伍圆券、壹圆券、伍角券、贰角券、
伍分券9种。最高流通额约1000万元。
同年,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在吉林省发行吉大洋的同时,由其分号在哈尔滨发行吉大洋70
万元,主要用于哈尔滨和吉林间的通汇和向在哈吉林驻军发放军饷。据资料记载,每年哈尔
滨和吉林之间汇款约有吉大洋100万元。
江大洋票,1921年由黑龙江省广信公司发行,目的在于调整江帖的流通和用以收回小洋
券,主要流通于黑龙江省中东路沿线地带及哈尔滨、黑河、满洲里等处。该币以大银元为基
础,与哈大洋等价流通。其兑换办法与哈大洋相同,规定在总分号之间汇款免收手续费,以
图维护其价格。券种有美钞票公司印制的拾圆券、伍圆券、壹圆券,财政局印制的拾圆券、
伍圆券、壹圆券、伍角券、贰角券、壹角券及彩局伍角券、贰角券、壹角券等,最高发行额
1200万元。
广信公司在发行江大洋同时,还由其哈尔滨广信分公司代理发行专门印有哈尔滨、黑河、
满洲里字样的现大洋券,原定发行200万元,因准备不足未能全额发行。其券种为拾圆券、
伍圆券、壹圆券3种。发行此券目的主要是补充俄人居住集中地区,羌帖衰落后一度出现货
币供不应求的局面,然因信用不如哈大洋,发行不久即停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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