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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金融》
 
 
第二篇 金融业
 
 
第一章 清末、民国时期金融业
 
 
第六节 黑龙江省官银号哈尔滨分号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创立黑龙江省广信公司。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黑龙江省官银号总号于省城齐齐哈尔成立。宣统元年(1909年),
黑龙江省官银号哈尔滨分号成立,号址于傅家甸正阳街(道外区靖宇街),隶属齐齐哈尔总
号。该分号在黑龙江省官银号系统中,是唯一的一等分号。经营范围是存放款、汇兑、收购
生金银和买卖货币,并担负黑龙江省大部分地区官银号的钞票调运任务,成为总号在东北北
部的经济窗口。
  1918年,黑龙江地方当局决定将两个机构合并,沿用广信公司名义。1930年4月,又将
广信公司名义撤销,恢复了原官银号名称。
  广信公司时期,哈尔滨分号拥有哈大洋发行权。1921年第一次获得哈大洋发行限额为250
万元,而实际发行100万元,除准备不足外,主要广信公司握有无限的官帖发行权,无意大
量发行哈大洋。1926年春东北政务委员会讨论整顿哈大洋时,哈尔滨分号哈大洋发行限额由
250万元减少到200万元。1931年2月20日东北政务委员会再度讨论增加哈大洋发行限额时,
该分号哈大洋发行限额增加到800万元。
  黑龙江省官银号哈尔滨分号代总号向呼兰铁路投资额最大,购买股票达现大洋500万元
(此股票保存于哈尔滨金融保管委员会),占呼海铁路总投资额的一半,还购买了鹤岗煤矿
的股票。代总号在哈尔滨经营了较大规模的“广”字号附属企业群,有代表性的是广信通、
广信昌、广信丰、广信升等大粮油业,共有资金哈大洋74万元,最高年经营额小麦、大豆近
5000火车。由广信升、广信通等负责转运至全省各地官银号内销和出口。
  哈尔滨“广”字号企业群中,广信航运处负有盛名,1919年成立,地址在道外北三道街
松花江码头处,有资本金哈大洋120万元,拥有汽船、拖船20余艘。初期经营平淡,1924—
1931年共获利哈大洋129.3万元。
  黑龙江省官银号哈分号对铁路、矿山、粮业投入大量资金,由于不能及时收回,造成资
金严重短缺,后期大量举债,其债务额之多,在“六行号”中占居首位,合哈大洋近1000万
元。每年末该分号还按其总号规定将其吸收存款额的55%上缴,造成资不抵债,出现更加亏
损局面。
  1932年2月6日,该分号被日伪当局所接收。7月1日被迫并入伪满洲中央银行,1935年4
月5日哈附业划归伪满大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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