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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金融》
 
 
 
 
 
 
第一篇 货  币
 
 
  宋、辽时期,哈尔滨地区就有货币流通。金初沿用宋、辽旧钞。贞元二年(1154年)制
金交钞,正隆二年(1157年)开铸铜钱正隆通宝,大定十八年(1178年)铸铜钱大定通宝,
承安二年(1197年)铸银元宝承安宝货。金末大量发行交钞,民间盛用生金银交易。
  入清以后,宝银作为货币的价值日升,制钱流通量增多。道光二十年(1840年)鸦片战
争以后,哈尔滨地方人烟稀少,人口主要散居在田家烧锅、崔家烧锅、秦家岗、傅家甸等处,
大都从事农耕和渔业,商铺规模很小,无钱庄、银号。商品交易银、铜货币为主,多用制钱
和宝银。由于银、钱缺乏,私帖应用较广。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华俄道胜银行发行羌帖,哈尔滨货币市场上羌帖占统治地位,
中国货币如吉林官帖、黑龙江官帖、奉大洋、小洋票等,无法和羌帖相抗衡。
  欧战结束时羌帖已形同废纸,失去通货价值,商民拒绝接受,一度出现日本金票。1919
年,哈尔滨行政当局责成哈尔滨中国、交通两分行率先发行国币券——哈大洋票,限制了日
本金票的势力,取代了羌帖的主币地位。作为国币的现大洋(大银元)和辅币的铜元,也参
与流通。“九·一八”事变,哈尔滨沦为日本帝国主义殖民地,伪满币居统治地位。
  解放战争时期,通行东北民主政府发行的东北流通券,其间也一度流通苏联红军票、各
省地方币及伪满币、国民党统治区货币等。
  新中国成立后,货币体系得以统一,正式流通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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