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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颁发《货币管理实行办法》,凡国家年
度予算中对国家事业的基本建设投资,由中央财政部委托中国人民银行指定专门机构统一办
理拨付,并负责监督使用。195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松江省分行,在货币管理科内设长期
投资股、营业部设长期投资组,开始办理基本建设拨款业务。
1952年6月成立东北区基本建设投资银行,加强对基本建设拨款监督工作。除受东北人
民政府财政部直接领导外,同时接受交通银行总管理处的领导。下设黑龙江、松江、鞍山3
个支行。7月随着东北区投资银行松江支行的成立(道里十一道街33号),原在市人民银行
有关长期投资股和办事处长期投资组基本建设工作人员划归投资银行松江支行管理。同年组
建东北区投资银行哈尔滨南岗办事处。归属地方政府和松江支行管辖。有干部12人。内设有
会计、拨款、总务3个组。主任李举端。办公地址设在市人民银行南岗大直街办事处。
1953年3月东北区投资银行哈尔滨南岗办事处升格为东北区投资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
内设有计划、会计、拨款、秘书4个股。副行长秦洪顺。办公地址:南岗区睡街53号。12月
东北区投资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再次升格为哈尔滨分行,内部设有秘书、会计、计划、拨款
一、二5个科。原属东北区投资银行松江分行领导的道里办事处划归投资银行哈尔滨分行领
导外,为更好服务基本建设,在市郊边远地区和巴彦、木兰、通河等地设6个办事处。重点
单位派出驻厂工作组,就地服务。实有人员42人。行长牟传达。
1954年3月开始组建平房办事处。10月国务院下达《关于设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的决定》,
东北区投资银行哈尔滨分行改成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哈尔滨市分行,除接受上级银行领导外,
还要接受地方政府和财政局领导。内设人事、监察、秘书、计划、会计、拨款一、二、三8
个科室。下设平房支行和道里支行。有干部98人。行长牟传达,副行长苏景福。办公地址:
道里区十二道街28号。
1955年哈尔滨市建设银行认真贯彻“巩固整顿、提高质量、稳步发展”方针,8月初,
撤消了道里支行,业务并入市建行。行长李永清,副行长陈福。1956年初,香坊地区基本建
设任务量越来越大,重点项目多,决定组建香坊支行。同时市建设银行机关增设预算审查技
术科和拨款四科。1957年9月将分行机关计划科、秘书科、技术科合并成办公室。
1958年初撤消香坊支行,成立机电、香坊办事处。国务院颁发《关于改进基本建设财务
管理制度的几项规定》,将基本建设财务拨款工作改归各级人民委员会财政部门直接管理。
随后,省、市人民委员会《关于改进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下达,建设银行哈尔滨
市分行并入市财政局基本建设财务处。原辖属平房支行及香坊、机电两个办事处划归区财政,
取消牌子保留建设银行名义。定编155人。办公地址:道里区西十二道街52号。
1959年初市财政局基本建设财务处,下设4个业务组(科)。同时,确定香坊、机电两
个办事处改为支行。7月机电支行,改为动力之乡支行,有干部83人。1960年2月市财政局基
本建设处接管了呼兰、阿城、宾县、肇东4个县的国家各级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检查和拨
款工作。
1962年5月国务院批转的财政部《关于恢复建设银行机构加强领导的通知》和省人民委
员会《关于恢复建设银行若干问题的通知》先后下达,建设银行与财政局分开,恢复建设银
行哈尔滨分行机构。内设1个处,8个科。下辖平房、动力2个支行和1个香坊办事处。业务垂
直领导,行政受地方人民委员会领导。事业编制,经费由省建设银行直接核拨,有干部96人。
在无正职情况下,由副行长李彬主持工作。
1963年2月建设银行哈尔滨分行的工作开始转移到农业轨道上来,增设农业拨款科,办
理近郊农业基本建设拨款业务,加强对农业投资管理,提高对农业投资效果。1964年初组建
建设银行哈尔滨铁路专业支行。7月,农业拨款科业务移交给中国农业银行哈尔滨市中心支
行办理。同时,贯彻执行《关于对大中型项目派驻厂组(员)的通知》,在哈尔滨辖属巴彦
县兴隆镇设立建设银行驻在组,经办巴彦、木兰、通河铁路修建处的基本建设拨款监督工作。
1965年1月组建南岗道里和松花江支行。2月,巴彦、木兰、通河3县基本建设任务减少,巴
彦兴隆镇驻在组相应撤销。
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建设银行哈尔滨分行各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被当作“修
正主义的管、卡、压”遭到批判,建设银行机构遭到严重冲击。1968年9月,除留12人维持
基本建设财务拨款工作外,其余干部参加市革委“斗批改”学习班和走“五七”道路下乡插
队落户。11月建设银行哈尔滨分行撤销,业务移交到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财政经济办公室基
建组。1968年10月哈尔滨财政经济办公室改名哈尔滨市财政税务局。1970年5月人民银行归
并财政税务局后,改名为哈尔滨市财政金融局,基建拨款业务划归该局办理。办公地址:市
政府大楼(道里区石头道街133号)。
1972年,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恢复建设银行的报告》下达,7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哈尔滨市分行恢复,受省建设银行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市建设银行内设办事、政工、综合、
会计、建企、中央拨款、省市拨款7个组。事业编制70人,干部78人。经费由省建行拨给。
领导小组副组长冯炳炎主持全面工作。1973年2月省建设银行批准,市建设银行内部机构进
行调整,设二个处、六个科。行长冯炳炎,副行长任桂圃、罗建宇。1979年1月,适应党的
工作重点转移,增强建设银行职能作用,重新组建建设银行哈尔滨铁路专业支行。年末,市
建设银行实有职工101人。行长冯炳炎,副行长冯青山、杨庆荣、潘茂桂。
1981年6月,市建设银行由事业单位改为企业单位,接受总行和地方人民政府双重领导。
经批准市建设银行机关内部机构,由科级升格为处级,设有办公室、政工、综合、拨款贷款、
技措贷款、建筑经济财务、会计7个处和保卫科。下辖铁路、南岗、香坊、动力、太平5个支
行和营业部。10月成立建设银行哈尔滨市分行信托投资公司。全行职工292人。行长冯青山,
副行长马得山、杨庆荣、潘茂桂、秦洪顺。办公地址:道里区西十道街28号。
1983年11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全行机构设置和机构名称的暂行规定》颁发执行,市建
设银行对机关内部机构进行调整,停办信托投资公司。1983年末,原省建设银行辖属呼兰、
阿城两县支行随行政区划变更划归市建设银行管辖。行长赵义清,副行长杨庆荣、秦洪顺。
1984年1月,增设投资研究室和党群办公室。同年铁路专业支行恢复原来的处级建制,开始
筹建平房区支行。全行职工363人。杜建中被任命为副行长。办公地址:道里区经纬七道街5
号。
1985年初,随着业务发展和拓宽,市建设银行辖属营业部和南岗、动力等支行升格为副
处级单位,并在技措贷款处的基础上组建第二支行。6月拨款贷款处改为投资处、投资研究
室改为调查研究处、会计处改为财务会计处。10月党群办改为党委办、保卫科改为保卫处、
综合处改为计划处。1986年4月市建设银行机关增设稽核审计处。6月增设微机室,隶属计划
处管理,10月增设综合开发业务处。12月营业部、南岗、动力、香坊、太平等支行,先后升
格为正处级单位。
1987年1月市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恢复。3月市建行机关内部增设出纳储蓄处。4月阿
城县支行随行政建制的改变升格为阿城市支行。7月老干部活动室改为老干部处。9—12月先
后组建成立城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全行职工人数722人。行长秦洪顺,副行长王相义、陈
书芬、王廷生。全年建储蓄网点55个,其中储蓄所26个,专柜9个,委托代办点20个。
1988年3月恢复平房支行。9月市建行机关增设国际业务部;在微机室的基础上成立计算
机应用管理处。同年,在道外区增设道外支行。在江北地区成立市建行职工休养所。职工
1237人。郭英涛被任命为副行长。1989年10月,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撤销信托投资公司,业
务交道外支行进行清理。
1990年2月市建设银行哈尔滨市房地产信贷部成立。专门办理有关住房生产,消费资金
的筹集融通和信贷结算等业务。11月市建设银行机关内增设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与党委办
公室合署办公。同时增设行政处。至此,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哈尔滨市分行机关内设有18个处。
下辖营业部、二支行、铁路、南岗、动力、香坊、道外、太平、平房、城市建设开发10个处
级支行;阿城、呼兰两科级支行。其他机构有中国投资银行7个信用社和1个职工休养所。实
有职工139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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