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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哈尔滨市防汛指挥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哈尔滨未建立过专门的防汛机构。每逢修筑江堤和汛期,多是
由民间、工商界和地方士绅自发地组织临时性防洪、除涝、排水和筑坝等机构,有时也与地
方官府联合组织防汛、筑坝等半官方机构。东北沦陷时期,未建立常设机构。1932年8月27
日日伪当局方成立“哈尔滨水灾非常委员会”和“水灾善后复兴委员会”等。但这些组织机
构多以赈济为名行掠夺之实。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6月21日东北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建立各级防汛
机构的决定》。根据松花江洪水泛滥的情况和沿江城市的特点,哈尔滨市政府于1952年7月5
日,召开第一次防汛工作会议,决定成立哈尔滨市防汛委员会。此后,每逢汛期,市政府都
临时组织防汛指挥机构。
二、哈尔滨市抗旱打井办公室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哈尔滨市党和政府十分注意改善人民生活。为了解决城
市居民的副食和蔬菜供应,50年代初即着手进行郊区副食和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为了保证基
地内蔬菜高产稳产,在基地内修建了机电井等小型电灌工程。1962年6月中共哈尔滨市委成
立电灌领导小组,由主管农业的书记负责领导。小组由书记王化成、副市长张屏、市委秘书
长许风图、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晓白、计委胡尹奎等组成。在市政府内成立了电灌办公室(简
称电灌办),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电灌办由市计划委员会和水利局负责领导,由物资、水利、
交通、电业、商业等有关部门派人员参加,具体工作人员均由上述部门抽调。70年代打井、
建站较多,工作任务重,市委、市政府决定充实和加强领导力量。1973年市领导小组由李剑
白、徐咏之、许风图、郭洪超等组成。1974年5月24日市革命委员会决定成立哈尔滨市抗旱
打井办公室,林楠任办公室主任。1985年,哈尔滨市抗旱打井办公室撤销。
三、哈尔滨市水土保持委员会
1984年市政府决定成立水土保持委员会,主任赵福臣(副市长),副主任徐学鹏(市农
委副主任)、赵尚军(市农业局局长)、姜书汇(市水利局局长),委员有万国勤等10人。
1989年撤销。
1990年9月6日哈尔滨市编制委员会通知:同意恢复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水
利局。委员会组成人员是:主任赵明孝(副市长),副主任刘成文(市政府副秘书长)、李
乃华(市水利局局长),委员由15个有关单位负责人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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