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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政法队伍加强思想政治、组织、纪律作风、业务技能和工作管理等基础建设。政法队伍中正气得到弘扬。对政法队伍思想状况进行调查研究,针对各部门出现的行业不正之风,开展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立宗旨、当公仆"、"学先进、比贡献"、"讲理想、守纪律"、"学法、知法、守法"等系列教育活动。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知识竞赛,邓小平理论研讨交流和考试,参观改革成就显著的大中型企业,走访贫困孤寡老人,参观“红岩魂”展览,开展“警企共建活动”,举办东莱事迹报告会、孔繁森事迹演讲会及省、市“双十佳”事迹和王恩广事迹报告会,开展为希望工程和贫困地区献爱心等活动。
全市政法机关在聘任辞退、选人用人、岗位轮换、监督制约等方面,加大力度。结合公务员录用制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一批高素质干部。
全市政法机关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市公安局制定"五大警种行为规范";市法院建立干警挂牌上岗和办案监督卡制度,印发"办案规范用语和忌语";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和市国家安全局分别制定“干警行为规范”。
全市政法干警中,有3 215人次和579个集体受到国家和省、市的记功表彰奖励,其中市级"学东莱"杰出干警39名,优秀领导干部20名。1997年全市表彰15个"学东莱"基层标兵单位,10个"学东莱"先进集体(县处级)、15名杰出干警、10名优秀领导干部。政法机关查处贪污腐败案件230起,涉及科以上领导干部83人。建立干部交流制度,出台"633"干部交流制度,规定凡在一个岗位上连续工作6年、在领导和要害岗位连续工作三年的干警,一律横向交流。全市政法干警大专以上学历达43%,业务尖子比例不断提高。
(杨殿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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