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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在抗洪救灾及灾后,采取严打、严防、严管、严治相结合的措施,强化社会秩序整顿。一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各派出所强化外来人口管理站建设,同重点年龄段内的人口逐个见面,搞清身份和经济来源情况。对其中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与流出地公安机关沟通情况,作为重点人口严密掌握、控制。对受灾地区流入的1 833名外来人口,给予登记发证,落实管理措施。开展两次清查流动人口集中统一行动。全市补发暂住证2 925个,补签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书1 133份。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71起,其中重特大案件8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1名,其中逃犯8名。二是整治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治安秩序。对组织、强迫、容留妇女卖淫和聚众赌博、吸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予以取缔和打击。公安、工商部门相互配合,严厉打击乘灾害之机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的不法分子。加强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和散失在社会上的枪支弹药的收缴工作。全市开展集中清查行动6次,查处违法违章经营场所357家,收缴博彩电子游戏机501台,各类非法枪支445支,查处卖淫嫖娼案件226件。三是强化金融、水、电、气等关系国计民生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隐患,落实人、物、技防措施。四是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对723个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对居民区的"黑加工点"进行清理和取缔。加强消防宣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预防灾害事故的发生。(迟 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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