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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军事》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是市法院制定了《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具体要求》,确定了参与的内容和方式,并将其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定期检查评比,增配专人,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组织协调机构。二是坚持把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作为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对危害严重、社会关注的重、特大案件,都提前介入,快审快结。三是适时召开大型公判会,震慑犯罪,鼓舞群众。全年共召开公判大会83次,宣判案件1 028件、1 474人,旁听群众达65万多人次。其中召开大型公判会61次,集中判处重犯1 134人,并在国家和省、市新闻单位发稿1 625件,办法制宣传栏150期。四是到犯罪发案地、罪犯所在地和监改部门宣判,就案讲法。太平区人民法院到区看守所召开兑现政策宣判会,在参加旁听的300多名在押人犯中引起很大震动,有16名人犯交待了余罪并揭发检举犯罪线索53条。五是与检察、公安机关一起进行专项打击。上半年及时召开惩治交通肇事犯罪大会,宣判了一批犯罪分子。六是加强对缓、管、免人员的回访、考察和对在押人犯的教育工作,修改完善帮教措施,建立跟踪帮教联络网络。七是加强了对少年犯罪案件的审理和教育改造工作。两级法院普遍建立了少年犯合议庭,选拔了一批适合做这项工作的人担任审判员。八是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全年向有关方面发司法建议1 000多件。九是在民事和经济审判中注意防止矛盾激化,解决了一批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矛盾可能激化的案件。
    (马祥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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