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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军事》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落实领导责任制】
1999年,哈尔滨市委、市政府继续与七区十二县(市)以及公安、司法、工商、文化、交通、建委等10个系统党政主要领导签订综合治理责任状。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党政干部任期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考核,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挂钩。把社会治安治理一票否决权引入维护稳定工作之中。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考核的办法,坚持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抓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完善档案记实制度,通过与纪检、组织、人事、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将考评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与被考核领导干部的评优晋级挂钩。前3个季度,全市通报112个发生案件的单位,建议有关部门对69名负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查处。对处理"法轮功"不利的双城、阿城等10余名各级干部都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全市共对16个单位实施一票否决。
(迟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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