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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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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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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领导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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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哈尔滨市加大落实领导责任制的力度,全面开展了治安责任查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实行"一岗双责",既要负起改革发展的责任,又要负起稳定的责任。市综治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实施领导责任查究的意见》,对排查解决矛盾纠纷工作不力,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灾害事故,以及使矛盾激化、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和单位,坚决查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全市通报了43个发生案件的单位,建议有关部门对54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查处。
(陈善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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