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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市委、市政府实施以"干部出机关、警察进社区、领导下基层、巡防上街面、联防成网络、低保看楼院"为主要内容的警民打防工程。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并与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一把手签订了《警民打防工程责任状》。建立公安派出所所长挂职街、乡(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委副主任,社区警长任党支部副书记的组织领导体系。购置500辆社区警务车和反恐装备,改扩建110指挥中心。购买1100个岗位,聘雇下岗职工做专职治安员。加强社区办公室、警务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共投入治安防范资金达亿元。市公安局和分、县(市)局机关将富余的警力充实到派出所和社区,并将原有的刑警中队和巡警中队的干警充实到社区警务室,使七区派出所的警力由过去占总警力的41.9%提高到60.8%,十二县(市)派出所警力由过去的30.1%提高到43.8%。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全市城区464个社区警务室全部建成,十二县(市)城镇已建成警务室157个,占应建总数的82.6%。加大了"金盾工程"建设,配备了社区警务车GPS卫星定位系统。完善110指挥中心,以派出所为依托,以社区民警为主体,以社区为基本作战单位,警民协同、多警联动的网络化防控体系。在巡控范围上,建立治安卡口、路段巡逻和社区防控相结合的点、线、面联勤机制,各警种、社区警务车、社区保安员和厂街义务联防形成防控格局。在巡控方式上,实行车巡、步巡、人巡相结合,确保不出现防控死角。在公共复杂场所和易发案地区,打击抢劫、扒窃犯罪。在巡控时间上,侧重易发案的夜间,每晚组织200辆社区警务车在街道巡逻、堵卡,使路面发案得到有效控制。
出台了社区警务工作制度、考评奖惩制度、警民联系制度、接处警制度、勤务巡逻制度,以及街道与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与社区民警定期情况沟通和形势分析制度、社区民警向居民述职制度和群众评议制度等制度。开展了以"进百姓门、知千家情、解百姓忧、暖万人心"为主要内容的满意在社区活动,实行错时工作制、亲民接待制,推广民警提示牌、警民联系卡和民警去向板、便民服务单等工作。全市组建的6837名社区保安员专业队伍,统一着装,行为规范。在每一个社区都组建了由社区居委会、治保会、调委会人员和"三老"人员参加的义务巡逻队伍,开展互看互助、守楼护院等治安联防工作。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自愿参与社区联防,并通过"治安的士",组织保洁、保绿、废品收购人员参与治安联防,实现了社区街路有人巡、楼院有人看、场所有人管。
全年,共立案刑事案件32465起,比上年少发13777起,命案死亡人数减少116人,刑事综合发案下降了29.8%,八类主要案件比上年下降36.4%,在全国14个大城市中,哈尔滨市刑事发案数量最少,下降幅度最大,人均发案列居最后一位,破案率位居第五。全市城乡治安秩序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对治安满意率达到了86%,比上年提高4.1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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