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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哈尔滨市打破警种界限,调整警务布局,以市局、分局机关干警为主体,配备巡逻车,实行“全警大巡逻”,强化城区主要街路的治安控制,刑警、武警、治安警进场所、上线路,实施重点监控;赋予交警以治安管理的职能,赋予巡防警以办案权,增加新的控制点;对社区警察实行警务室以干警名字命名、到岗签名、不负责任除名的“三名制”,通过管理强化责任,增强社区治安控制力;对社区以“4050”人员为骨干的专职治安员队伍推行了签到制、所长抽查制、街道干部巡查制、功奖制、辞退制的“五制管理法”,延伸治安控制区域;市区领导带头,在冬季开展10万名党员守夜送平安活动,扩大了居民区治安控制面,保证了春节期间的社会安全稳定,拦路抢劫、抢夺和扒窃案件同比下降18.4%、27.9%和8.1%;针对盗抢机动车发案,投入资金,在市区出城口、交通要道建立治安查报站,做到“四门落锁”,盗、抢机动车案件同比下降3.2%和38.5%,抢劫出租车案件四年来首次回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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