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6年,哈尔滨市进出口总额8.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其中,出口4.96亿美元,下降8.3%;进口3.34亿美元,增长20.5%。1996年加大对俄经贸工作力度,全年实现对俄进出口总额1.6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0.1%。积极培植出口创汇新的增长点,外贸经营主体向多元化发展,三资企业和自营企业出口额1.56亿美元和1.07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31.4%和21.5%,分别比上年增长11.4%和19.5%。为大中型生产企业申请外贸经营权,有24家企业获得批准。在上海、广州举办的大型招商活动,签订合同134个,合同金额2.3亿美元。全年批准在境外开办非贸易性合营企业1个;批准工程承包合同6个,合同总金额1.99亿美元,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批准劳务输出合同24个,合同金额2 823万美元,合同劳务1 300多人。哈尔滨电站工程责任有限公司承揽巴基斯坦木扎法戈电厂、越南协福电厂工程承包项目,合同金额分别为1.06亿美元和8 700万美元。国务院批准哈尔滨市为全国第一个内陆铁路对外开放试点城市,成为水、陆、空功能齐全的口岸城市。
截至年底,哈尔滨市共有各类外贸企业145家,其中专业进出口公司10家,地方综合性外贸公司17家,工贸公司2家,外贸自营生产企业76家,有对独联体和东欧国家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18家,中直公司19家,国际公司3家。(张国照 徐 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