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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军事》
 
 
军事
 
 
【武装警察】
 
 
    1993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哈尔滨支队执行城市武装巡逻任务,出动兵力31 350人次,执行各种临时勤务11次(其中重大勤务8次),出动兵力1 985人次,动用车辆59台次。另外,全年执勤看押人犯24 730人次,有效制止犯人逃跑4起4人;配合公安部门清监5次,清缴各种违禁品104件,押解罪犯534人次;处决罪犯64人,解救遇难群众4名,制止群众纠纷、打架斗殴事件13起,为群众做好事53件,收到表扬信103封。
    1993年,支队有4个中队被省武警总队评为基层建设达标先进中队,其中2个中队连续三年被评为基层建设达标先进中队并记集体二等功,2个中队被评为1993年基层建设达标先进中队并记集体三等功。全年共有25名干部、战士荣立三等功,有57.6%的战士被评为"三优"(优秀志愿兵、优秀班长、优秀士兵)先进个人。98%的单位全年实现基层建设达标,100%的单位全年实现安全无事故,支队被武警总部、省武警总队评为连续七年安全无事故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
    1993年,支队为提高部队整体训练素质,在抓好机关业务和指导部队全面建设的能力上下了较大的力量,下发了《军事业务训练规定》,多次举办集训班、预提班长骨干班,以及法律常识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安全常识教育等各类学习班,合格率达100%,并多次在基层召开现场会、执勤工作联席会和军事训练成果汇报表演。市委对部队的顽强作风,精湛的技术和部队建设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
    1993年,支队参加哈尔滨市"三警"巡逻体制执勤,保证哈尔滨市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为哈尔滨市彩灯游园会、浴佛节、洽淡会、端午节、香港歌星扶贫减灾义演、国庆节等大型活动担负警卫和执行巡逻任务。
    1993年,开展3次大型学雷锋活动,全年14名官兵被评为学雷锋先进个人,发扬光荣传统、密切警民关系,为地方中小学校搞军训356小时,选派军事教员580人次,受训学生7 100多人,支队广大官兵还为身患白血病的战士王晨龙捐款6 000余元,体现了部队革命大家庭的温暖和无私奉献精神,支队义务为地方植树1.2万株。
    (孙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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