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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军分区民兵工作】
 
 
    1994年,军分区把稳定巩固民兵组织作为重点,三次组织干部向企业法人宣传落实省军区《民兵组织整顿实施办法》和《民兵工作条例》,已撤并的23个武装部得到恢复。全面开展区、县(市)和企业民兵连(营)达标活动,军分区检查50个基层武装部和100个民兵连队,民兵连(营)达标率由上年的41.6%提高到82.4%。民兵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和经训率,以及专业技术民兵比例均达到省军区要求。
    民兵组织1994年着重研究探讨实施应用训练,提高民兵快速动员能力和遂行任务能力,坚持民兵干部和专业兵基地化训练,落实规范化训练制度,经考核各民兵连(营)总评均在良好以上,道外区民兵高炮分队在全省实弹射击考核中获总分第一名。
    1994年呼兰、依兰两县共投资300万元,建成4 000平方米高水准多功能综合性训练基地。七区组建14个应急分队,配备部分武器装备,少数连队还配备防暴器材,在进行应急训练和实兵演练过程中,省军区三次抽查全部达标。
    1994年,军分区下发《关于组织发动民兵积极投入深化改革的意见》,企业民兵献计献策1 500多条,参加生产突击1万多次,创建民兵号(班、组)1 672个。参加科技培训的民兵达10.6万多人次,民兵专业户达5 013户,办经济实体775个,帮助3 372户贫困户脱贫。修路1 400多公里,植树227万多株。有10.8万多民兵参加洪涝抢险救援,抢救各类物资8 900多吨,帮助7 359名受灾群众安全转移。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动用民兵1.3万多人次,协助破案1 481件,抓捕罪犯1 216人,缴获赃款182万多元。
    1994年,哈尔滨市被沈阳军区授予“双拥模范城"称号,军分区被评为"为军官家属排忧解难"先进单位。(刘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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