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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
通河是红松的故乡,森林资源丰富。1900--1932年,俄、日侵略者进行掠夺式的砍伐,使原始森林遭到严重破坏。1945年以后,几次毁灭性的山火;和滥砍盗伐,毁林开荒,毁掉天然次生林地约15万亩,相当于天然次生林总面积的24.7%。森林植被率由建国前的65%下降到16%。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85年共造林47.18万亩,保存面积27万亩,保存率为40%。现有可利用荒地40万亩。
生态破坏岔林乡三宝村和铧山村之间,一块千亩天然防风屏幛于"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间被砍伐一光,出现了春风大、雨量少,失掉了温暖的小气候环境。富乡的一块3千亩天然次生林带,由于1960--1977年,毁林开荒,造成严重水土流失。
全县毁林造成重度水土流失达到4.5万亩;中度水土流失达到16.9万亩;轻度水土流失达到5.7万亩;风蚀达到19.6万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13.5%。生态环境日趋恶化,风、旱、水涝灾害日趋频繁,严重威胁农业生产。
30多年来我县农业生产由于重用地轻养地,造成土地板结、坚硬,尤其是近年的轻视农家肥,重用化肥、农药,使粮食、蔬菜污染严重。1984年全县有9 000亩稻田造成药害。
森林、草原、农田的破坏,野生动、植物生殖繁衍不利。从50年代至今本县野生动物,如东北虎、紫貂等珍贵野兽早已绝迹,其他动物也渐趋减少。
水污染1985年用松花江水654.72万吨,用地下水19.72万吨,总用水量为674.44万吨。工业废水排放总量达589.88万吨,其中排入松花江591.048万吨,渗入地下6.4万吨,散泼0.35万吨,排入池塘1.09万吨。
排入松花江的废水含悬浮物360.3吨,COD1 243.6吨,BOD531.5吨,总氮7吨,锰含量0.4吨,汞含量0.00003吨,挥发性酸27.28吨;渗入井的废水含悬浮物22.6吨,BOD0.2655吨,硫化物0.3 835吨,氯化物0.531吨。
空气污染 发电厂是最大烟尘排放企业。从1956年建成发电,装机容量成倍增长,平均年排放烟尘890吨,约占全镇烟尘排放总量的29%;工厂废气也不同程度地造成空气污染。1985年全县工业企业燃烟、废气排放量44 770.72万标立方米,生产工艺废气排放量5 821.3l万标立方米,车尾废气1 272.25万标立方米,全县废气排放总量为51 964.28万标立方米。万元产值单位排放量为9.6 539万标立方米,主要污染物烟尘含量5 206.57吨,氮氧化合物562.76吨,二氧化硫506.16吨,一氧化碳36.18吨。
二、自然保护与污染治理
1981年县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1985年改为环境保护局,对全县污染源进行统一规划,综合治理。15°以上坡地进行退耕还林,低洼草源,退耕还牧。造纸厂,南邻松花江,大量造纸废液排入松花江,给江水造成污染。1 974年已应用电渗析法综合处理造纸草浆黑液的科研工作,在工程师汪德山主持下投入小型试验。1978年末,省科委、轻工业局在造纸厂召开《应用电渗析法综合处理草浆黑液》中试鉴定会议,认为工艺设计合理,为中小型造纸企业综合治理草浆黑液创出了一条新路。
1981年成立了电渗析器安装公司,向外地提供环保设备。
发电厂,安装了3台C式旋风除尘器,每天可以回收烟尘14立方米。但污染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发电厂利用废水集中供热。减少了烟尘、废水污染。
1963年在县水利局设置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置专职干部2人。1984年统计,全县乡镇挖截流沟6.75万平方米,改土造田,退耕还林0.1万亩,修地埂子0.2万平方米,挖控制沟60条,栽水土保持林1.2万亩,修塘坝9座,涵洞13个,开辟苗圃220亩。每年扶育面积2万多亩,出材2.5万多立方米,扶育周期18-20年之间。近年,又对疏生林、荒山、荒地采取林分改造,控制在15°坡地要退耕还林,进行植树造林,每年更新造林均达到1-1.5万亩。
1985年开辟"乌(乌拉浑)-龙(龙口)"狩猎场,既加强了保护野生兽、禽繁殖,又限制滥捕盗猎。
草原管理,有计划地将涝洼地退耕还牧和建设新草原,种植优良牧草,做到合理利用草场和草的资源。
保护珍禽。县政府每年开展一次保护益鸟的宣传活动。
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对承包荒山、秃岭、草原的农户有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集体和个人,每年均进行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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