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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河县志》
 
 
第五篇 商业
 
 
第四章 外贸
 
 
第三节 出口
 
 
    一、商品
    历史上本县出口商品主要的有木材、小麦、大豆、大麦、貂皮、鹿茸、人参、灰鼠、黄鼬皮、虎皮、狐狸皮等。
    1971年外贸机构设立后,全县出口商品品种不断增加,至1985年共分粮油食品、土畜产品、工艺品三大类近百种商品。
    粮油食品类  大豆、玉米和豆油、豆饼、豆饼碎、大豆磷脂、原料牛、马、兔、熊掌、飞龙鸟、沙半鸡、山野鸡等山禽野味和蕨菜、薇菜干等。
    土畜产品类  蜂蜜、白瓜子、松子、山核桃、榛子、亚麻、亚麻絮、鹿茸、木耳、人工蘑、剌玫果、豆类饲料(豆饼、豆饼碎、豆粕)、山野菜(榛蘑、剌嫩芽、黄瓜香、元蘑)等几十种和盐渍蘑、各种细皮张(元、香、灰、艾、狐、貉、麝、貂、獾)、猪肠衣、猪鬃、马尾鬃等。
    工艺品类  柳制品、木家具、木雕、人发、发渣等。
    二、外销
    1911--1913年本县运往哈尔滨出口木材736 852布度。1913年输出小麦、大麦、小米、大豆等粮食653千布度,黑貂皮230张。1919年外销貂皮10张、鹿茸7架、人参500斤。1929年,凤山设治局出口木材50万寸、鹿茸30架、灰鼠皮10万张、黄鼬皮12万张、虎皮2张、狐狸皮50张、貂皮20张。其中皮张输出,大洋30万元,鹿茸输出,大洋1.2万元,木材输出,大洋约50万元。年产值大洋80万元左右。1931年本县出口红松30万寸,年出口大豆88 354石,每石5元。小麦21 000石,每石20元。出口木材、粮食均由轮船运往哈尔滨。
    伪满时期,本县土特产品遭到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的严重掠夺,每年向外输出大米、大豆等粮食2 000万斤,原木3万根。
    1946年,通河解放后,党和政府注重商品出口工作,外贸工作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1947年输出大豆2 528万斤,木材出口60万立方米。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本县无直接出口任务。1971年外贸工作得到发展,出口商品有畜产品和土产品两类。1973年出口商品12种,总金额19万多元。1974年增加柳制品和山野菜。1977年外销108万元,创汇41万美元。1984年外销243万元,创汇101万美元,创历史最好水平。1985年外销118万元,创汇58万美元。出口商品远销美国、日本、英国、新加坡、瑞士、意大利、墨西哥、西德、荷兰、泰国、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外贸公司经营情况(附表)、外贸公司出口商品、创汇情况(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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