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朝末年县地方财政支出项目繁多,其中主要支出项目是警务支出,衙署员役薪工杂用和官署公费。宣统元年(1909年)本县支出合计31 532元(包括上解3 017元),衙署员役薪工杂用支出9 709元,占支出的30.8%。宣统二年(1910年)支出46 778元(包括上解 11 635元),其中警务支出10 825元,占支出的30.8%,衙署员役薪工杂用10 336元,占支出的29.4%。宣统二年(1910年)大通县岁出总数(附表)
民国期间本县地方财政入不敷出,连年赤字。在地方财政支出项目中警费、山林游击费、保卫团费连年增加,数目庞大。民国6年,山林游击费9 143元,民国12年,山林游击经费124 354元,比民国6年增长13.6倍;民国5年,警费支出20 658元,民国6年,警费支出31 417元,民国8年警费支出61 584元,比民国5年增长3倍;民国8年,保卫团经费1 976元,民国10年保卫团经费17 960元,比民国8年增长9.1倍。民国13年警费和省防军费支出合计47 615元,占当年财政支出的71.5%。民国15年,警费和游击费支出合计60 328元,占当年地方财政支出的79%。由于地方财政的收入困难,保卫团费、山林游击费等经常单独收支。民国14年,山林游击费2 592元,不列入地方财政收支,单独预决算。民国8年、10年地方岁出表(附表)
伪满时期通河、凤山两县地方财政支出实行预算制度,决算额年年超过预算额。通河县伪满大同2年决算额比预算额增加1 415.3元。
伪满大同元年地方财政支出55 689元,伪满康德2年支出101 894元,比大同元年增长83%。伪满康德6年,支出228 774元,比康德2年增长124.5 9/6。康德7年支出475 982元,比康德6年增长108.1%,比大同元年增长8.6倍。
通河县地方财政支出有县公署费、警察费和教育费。其中警察费支出连年增加,所占比重也连年增加。大同2年地方财政支出83 499.49元,警费支出33 752.57元,伪康德元年占当年支出的40.4%。地方政财支出88 989.88元,警费支出42 744.68元,占当年支出的48%。支出金额比伪满大同2年增长26.4%,所占比重增长18.8%。伪大同2年(1933年)岁出决算书(附表)
凤山县伪满大同元年地方财政支出1 8 049元,伪康德元年支出58 705元,比伪满大同元年增长3.3倍,伪满康德4年支出76 749元,比康德元年增长30.7%。康德6年支出94 126元,比康德4年增长22.3%,比大同元年增长5.2倍。
凤山县地方财政支出主要是警察费。康德2年地方财政支出26 661元,其中警察费支出20 155元,占支出的75.6%。伪康德2年(1935年)度凤山县岁出预算(附表)
建国以后,本县财政支出认真贯彻勤俭建国和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在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需要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发展了地方各项经济文化事业。在节约行政费、支援农业生产和文化教育设备投资上作出了一定的成绩。在保证财政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情况下,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而支出也在不断的增加。
1949年本县财政支出31.4万元,1952年支出43.7万元,比1949年增长39.2%。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总支出143.1万元,年均支出35.78万元。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总支出640.04万元,年均支出128万元,比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年均增长258%。其中1957年比1952年增长5.4倍。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总支出1 457.8万元,年均支出291.56万元,比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年均增长127.6%。其中1962年比1957年减少支出12.1%。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总支出682.2万元,年均支出227.4万元,比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年均减少支出22%,其中1965年比1962年支出增长17.1%。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总支出2 184.3万元,年均支出436.86万元,比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年均增加支出92.1%。其中1970年比1965年支出增长271.3%。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总支出2 522万元,年均支出504.4万元,比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年均增长支出15.5%。其中1975年比1970年支出减少17.6%。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总支出3 868.5万元,年均支出773.7万元,比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年均支出增长53.3%,其中1980年比1975年支出增长64.1%。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总支出6 794.4万元,年均支出1 358.88万元,比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年均支出增长75.6%。其中1985年比1980年支出增长115.8%。
本县财政支出建国初期只有四个科目,随着经济的发展,支出科目不断增加,至1985年支出科目共有15项。1949--1985年本县地方财政共支出1.83亿元。
经济建设事业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投资、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商业简易建筑费、城市维护费、流动资金、支援农业生产等。1949--1985年本县共投资8 168.2万元。年均投资226.87万元,占总支出额的40.6%。其中支援农业生产支出3 283.6万元,年均支出91.2万元,占总支出额的18%。
社会支出包括教育、文化、抚恤和社会救济。1949--1985年本县共投资6 44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5.3%,年均支出179.1万元。其中文教卫生科技支出5 519.5万元,占全县财政总支出的30.2%。1985年科技文教卫生总支出621.2万元,比1971年增长363.2%;比1985年增长7.4倍;比1949年增长77.7倍。
行政管理费1949--1985年支出合计2 676.6万元,年均支出74.35万元,占总支出的14.6%。1985年行政管理费支出323.8万元,比1970年增长3.5倍,比1949年增长21.3倍。
其它支出包括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发展资金等临时一次性支出。1949--1985年本县共支出641.4万元,占总支出的3.5%。
1949--1985年本县地方财政支出项目和年均额主要用于经济建设和文教、科技、卫生。在支出增长速度上文教、科技、卫生事业费超过任何一项支出的增长速度,比重也在逐年增加。1985年文教、科技、卫生事业费支出621.2万元,比1977年增长3.2倍。1985年占当年支出的32.3%,比1977年增长9.9%。历年财政支出(一)(附表)、历年财政支出(二)(附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