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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河县志》
 
 
第六篇 财政
 
 
第三章 金融
 
 
第三节 广信公司 官银号
 
   
    一、广信公司通河分公司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十二月十四日,黑龙江省第一家官商合办的地方金融机构一黑龙江广信公司,在省城正式成立。民国8年(1919年)在本县设立分支机构,称:黑龙江广信公司通河分公司。办理广信公司货币(官帖、汇兑券、现大洋、四厘债券、江大洋、哈大洋)发行和收兑,办理存、贷、汇业务,收购买卖粮食等。
    民国19年9月黑龙江省政府鉴于广信公司商股比重小,退还商股,改为完全官办,改组为黑龙江省官银号。通河广信公司随之改称为:黑龙江省官银号通河分号,定为四等分号,继续营业至伪大同元年4月。
    二、黑龙江官银号通河分号
    光绪三十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官办黑龙江官银号在省城卜奎成立。民国7年11月,通河县公署和征收局联合呈请设立黑龙江官银号通河分号,办理存、放款和汇兑业务,由于黑龙江官银号严重亏损,于民国9年1月1日并入黑龙江广信公司,通河分号一并并入黑龙江广信公司通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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