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
办事互动
动态新闻
修志业务
城市名片
方志馆
哈尔滨概览
画说哈尔滨
志鉴书库
地情丛书
哈埠盛事
哈埠文化
冰城夏都
大事记
哈尔滨风物
史说哈尔滨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县志
《通河县志》
第六篇 财政
第三章 金融
第六节 人民保险
1951年本县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通河代理处,在银行设立保险股,办理本县保险业务。1954年由于保险业务的扩大,正式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通河支公司,内设人秘股、财会股、财保股、农保股、防灾理赔股,开办了企业财产险、家庭财产险、机动车辆险等险种。至1958年保费收入达16.8万元,1959年撤销保险机构,停办保险业务。
198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通河县支行成立保险股,代办保险业务。1984年1月正式恢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通河支公司。
1982年本县保险业务恢复开办时仅办理企业财产险、机动车辆险两个险种。1983年4月开办家庭财产险。1984年开办人身意外伤害险、司乘人身险和公共旅客意外伤害险。1985年开办团体人身险。
1982年本县保费收入6.7万元,1985年保费收入36.1万元,比1982年增长4.4倍。(附表)
附件:
显示原文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