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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土地面积普查,全县土地总面积948.9万亩。其中深山地4 206 090亩,占总面积的43.9%;丘陵地1 857 030亩,占总面积的19.7%;平原地2 782 530亩,占总面积的30.2%;河流222 300亩,占总面积的2.4%;泡沼33 825亩,占总面积的0.4%;泛滥地327 225亩,占总面积的3.4%。
其中耕地501 747亩;果园用地3 049亩;水面256 125亩;其他土地8 728 079亩。
1981年全县土地资源普查,土地总面积8 513 217亩,县属面积2 616 609亩。在土地总面积中,县属耕地面积664 788亩,占全县总面积的7.81%,占县属面积的25.41%。在耕地面积中水稻面积114 494亩;旱田面积544 626亩;菜田面积5 668亩。林业用地面积6 474 641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64.19%,其中,县属林业用地面积604 786亩。占全县林业用地的9.4%,占县属土地面积的23.11%;县属荒地面积444 457亩,占县属土地面积的16.99%;县属牧业用地面积38 750亩,占县属土地面积的1.48%;县属荒山面积164647亩,占县属土地面积的6.29%;县属副业和渔业用地面积13 517亩,占县属土地面积的0.52%;养殖水面123 242亩,占县属面积4.71%;洪泛地与其他用地面积449 455亩,占县属面积的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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