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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河县志》
 
 
第七篇 政治
 
 
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章 赋税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通河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3月24日至28日召开,代表141人,出席125人,县直机关负责人列席。
    会议任务:讨论全县的生产方针任务;审查县政府工作和选举县人民政府县长及委员  会委员,选举出席省人代会代表。
    孙振威总结1953年政府工作。
    会议通过第一次人民代表会议决议案。决议要求:加强党的"总路线"的宣传教育,巩固工农联盟,提高广大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集中力量搞好1954年农业生产。
    会议选举出县长、副县长及委员23人,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人。
    第二次会议
    第二次会议于1954年8月1日至3日召开。代表139人,出席89人,区、村主要负责人列席。
    会议任务: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总结第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讨论确定挂锄期间农村工作任务;听取议案处理报告。
    张枫作了讨论《宪法(草案)的报告》和会议总结。
    会议通过《第二次人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号召全县人民要以搞好生产、工作的实际行动拥护《宪法(草案)》的公布。
    第三次会议
    第三次会议于1955年3月中旬召开。代表139人,出席101人,县直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列席。
    会议任务:总结1954年政府工作;贯彻省一届二次人代会精神;选举县长、政府委员和法院院长。
    姜宝华作了《1954年政府工作总结和1955年任务的报告》。
    会议通过《(关于1955年生产计划)的决议》。决议要求:全县人民团结一致,克服前进中的困难,完成10 400万斤粮食增产任务。
    会议选举产生由11人组成的人民委员会和法院院长。
    第四次会议
    第四次会议于1955年12月27日至29日召开,出席代表95人,参加县兵役工作三级干部会议的464名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任务: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传达报告。
    姜宝华作了《团结全县人民,提高农业生产合作社质量,提前一年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
    报告提出:当前的任务是要认真学习六中全会精神,妥善安排农村各项工作,为农村合作化运动服务,支持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发展。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通河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6年10月29日至31日召开。代表118人,出席101人。
    会议任务:听取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县二届人民委员会。
    姜宝华、邱长龄作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
    报告提出:今后任务是贯彻第八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精神,完成和超额完成本县第一个五年计划指标,迎接第二个五年计划任务。集中力量搞好增产保收,完成1956年粮食增产任务,大力开展冬季生产和生产救灾。
    会议通过《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出第二届人民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第二次会议于1957年4月15日至17日召开。代表118人,出席84人,县直机关及各乡负责干部66人列席。
    会议任务:听取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县财政预决算报告;补选1名副县长。
    范捷作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对1957年任务提出:要增加生产,厉行节约,勤俭建国,巩固成绩,提高质量,把全县工作向前推进一步。
    会议通过《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补选出一名副县长。
    第三次会议
    第三次会议于1958年2月26日至3月1日召开。代表118人,出席82人,各乡、农业社及县直机关负责干部96人列席。
    会议任务:讨论1958年农业生产"大跃进";全县1958年选举工作;审查县财政预决算。
    王希太作了《全县人民团结起来,鼓足干劲,下定决心。为实现垧产6 000斤粮食而奋斗的报告》。
    报告对1958年任务提出完成措施和要求。
    会议通过《关于实现粮食垧产6 000斤县的决议》、《关于做好1958年选举工作的决议》、《关于县财政1957年决算和1958年预算的决议》。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通河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4月7日至1O日召开。代表124人,出席113人,县直机关,各乡、各农业社主要负责干部78人列席。
    会议任务:听取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邀请木兰县代表团到会介绍经验;选举县第三届人民委员会和出席省人代会代表。
    范捷作了县人委工作报告,对当前任务提出:掀起大规模的农业技术改革运动,在整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业社经营管理水平,以适应生产大跃进的需要,加强春耕生产的具体领导。
    会议通过《关于做好护林防火工作的决议》。选举产生由19人组成的县三届人民委员会,选举出人民法院院长和出席省人代会代表3人。
    第二次会议
    第二次会议于1958年11月6日至9日召开。代表124人,出席94人。
    会议任务:听取县委关于工作建议的报告和县实现水利化报告。
    徐钦颜作了县委工作建议报告,范捷作了《全县大干一冬春全部实现水利化的报告》。
    报告对今后任务提出:1959年粮食总产量52万吨;全民大炼钢铁,年产2万吨。
    会议通过《(县委工作建议)和(建立县人民公社联社)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
    第三次会议于1959年11月中旬召开,代表124人,出席83人。县直机关及各乡的负责干部列席。
    会议任务:听取工作报告;文教、卫生、交通、水利、政法等单位的代表在会议上汇报工作。    
    徐钦颜作了《克服右倾情绪,掀起农副产品收购高潮的报告》。
    报告要求:超额完成8 000万斤粮食,100万斤油料,月末完成3千头生猪收购任务,在年底前超额完成农副产品20万元的采购任务;全年为每个农村人口在副业方面增加40--50元收入。
    会议通过《(关于反右倾,鼓干劲,为全面超额完成粮食油料生猪及其它农副产品采购任务)和(反右倾,鼓干劲,大干一冬春,基本实现全县水利化>的决议》。
    第四次会议
    第四次会议于1959年12月27日至30日召开。代表123人,出席75人,各乡、管理区及青年团、妇联的负责干部列席。
    会议任务:总结一年来的政府工作,讨论今冬明春生产任务。
    陈凤岐作了《反透右倾、鼓足干劲,实现1960年大跃进大丰收而奋斗的报告》。
    报告提出:在1959年"特大跃进"的新形势新阶段面前,1960年的任务是在以农业为主,以粮为纲,贯彻执行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继续完成经济和政治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同时,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利化、化学化、电气化和公社工业化,改善居住条件,逐步改善农村面貌。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通河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0年12月4日至5日召开。代表135人,出席108人。
    会议任务:总结县人民委员会两年多的工作;讨论决定今冬明春生产任务;动员全县人民实现县委提出的"大干三年,小县赶大县,穷县变富县"的目标。选举县长、副县长、委员及出席哈市人代会代表。
    陈凤岐作了县人委工作报告,报告对今冬明春工作要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完成征购粮任务;以粮食为中心全面安排好人民生活,大搞代食品;切实搞好收益分配;普遍开展整风整社的群众运动。
    会议通过第四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出25人组成的县人民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第二次会议于1962年7月27日至29日召开。代表135人,出席88人,部分生产队队长及县直机关负责干部列席。
    会议任务:总结春耕夏锄工作;讨论今后工作任务,进一步活跃民主生活,调动全县人民的生产、工作积极性。
    徐钦颜作了县人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提出今后任务是以社会主义教育和落实兑现政策为动力,以全面安排好人民生活为基础,以搞好田间管理、防灾抗灾、护秋保收工作为中心,搞好基层建设等工作。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通河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4月2日至6日召开,代表150人,出席118人,部分生产大队和县直机关负责干部114人列席。
    会议任务:总结两年来的工作,讨论当前工作任务;选举县长、副县长及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尹宝库作了县人委工作报告。报告对今后任务提出:继续“高举三面红旗”,认真贯彻以工业为主导发展国民经济,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集中全力搞好农业生产,争取农业全面丰收。
    会议通过《县人委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选举产生了由27人组成的通河县人民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第二次会议于1963年8月29日至31日召开。代表145人,出席107人,各乡和县直机关部门领导列席。
    会议任务:总结夏锄工作,讨论决定秋收生产任务;补选县人委会副县长和出席省第三届人代会代表。
    徐钦颜作了《认清形势,实现今年农业全面丰收和明年更大丰收》的报告。报告提出:做好一切准备,适时转入秋收,是当前农事活动的一项首要任务。
    会议选举副县长1人,出席省三届代表大会代表3人。
    第三次会议
    第三次会议于1964年9月23日至25日召开。代表140人,出席93人,部分生产队、公社、县直机关负责干部列席。
    会议任务:听取目前形势和任务的报告;传达贯彻县委全会(扩大)会议精神;总结部署县人委会工作。
    王世明作了《形势和任务的报告》,对当前任务提出:要贯彻以社会主义教育为纲,集中力量搞好秋收生产和明年生产准备,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全面完成国家计划。
    会议通过《县人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通河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6年6月5日至9日召开。代表161人,出席141人,县贫代会代表594人和县直各部门负责干部49人列席。
    会上王世明作了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巩固和发展社教运动伟大成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由27人组成的通河县第六届人民委员会和选举产生了人民法院院长。推选出首届贫代会主任副主任6人,委员19人。
    通河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代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67年4月21日举行。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通河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9月17日至19日召开。代表276人,出席259人。县政协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任务:讨论研究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方针政策;听取审议县革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落实完成本县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措施,确定今后三年的国民经济建设任务和奋斗目标,审议县财政预算和人民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和县政府组成人员。
    钱治国作了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对今后三年任务提出:把农业搞上去,加快地方工业发展,把财贸工作搞活,为生产服务;加快科技、教育等各项事业的步伐,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    
    会议选举林培文为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辛凤文、张相林、张纪芬为副主任,石秀兰(女)、卢云虎(朝鲜族)、史瑞全、许其远、李云龙(朝鲜族)、张德化、邱德喜、崔录、程文彬为委员;选举钱治国为县人民政府县长,马凤山、荆凤鸣、师长富、徐枫、梁士成为副县长;选举自永涛为法院院长,任义为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通过《县八届一次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二次会议
    第二次会议于1982年3月20日至22日召开,代表276人,出席273人,列席41人。
    会议任务:贯彻落实全国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和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审议县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县财政预决算报告。总结县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以来各方面工作,讨论确定1982年的工作任务。
    辛风文作了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钱治国作了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对1982年任务提出要求:各行各业要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贡献,统筹安排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
    会议接受崔录辞去人大常委会委员;补选孙志文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喜富为人大常委会委员。
    会议通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
    第三次会议于1983年3月16日至18日召开。出席代表231人,列席36人。出席县政协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59人列席。
    会议任务: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八届二次人大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和法院、检察院报告;选举县人民政府县长和补选县第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选举省六届人大代表。
    马凤山作了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丁珂作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对1983年任务指出:要动员全县人民深入贯彻十二大精神,进行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完善农村联产承包制和城镇经济责任制。使全县国民经济在调整改革中得到发展。
    会议接受钱治国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辛凤文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会议选举省六届人大代表7人;选举丁珂为县人民政府县长;补选马凤山、刘清廉为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通河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4月3日至5日召开。代表229人,出席222人,各委办局主要领导31人列席,出席县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
    会议任务:总结本县第八届人代会以来的工作;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选举县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讨论确定第九届人代会任期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马凤山作了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丁珂作了县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动员全县人民提高经济效益,尽快把经济搞上去。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清除精神污染。严厉打击经济和刑事犯罪活动,促进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根本好转。
    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预决算的报告和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并通过《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选举林培文为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马凤山、孙志文、徐枫、刘清廉、张相林、张纪芬为副主任,王琦、王进之、石秀兰(女)、申龙洙(朝鲜族)、田志忠、辛凤文、李长贵、李桂华(女、满族)、张德化、徐文成、曹文丽(女)为委员;选举丁珂为县长,汪玉祥、师长富、王成训、王树为副县长;选举白永涛为法院院长,吕宝林为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
    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4月10日至12日召开。代表229人,出席204人,各委办局部分领导列席,县政协第二届委员会71名委员列席。
    会议任务: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并相应作出以上报告的决议。
    孙志文作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丁珂作了政府工作报告。人大主任副主任任期状况(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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