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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河县志》
第七篇 政治
第九章 人事 劳动
第一节 人事
一、干部管理
1949年县人民政府设工薪科,1955年改为人事科,负责管理全县人事调配、工资、福利的审批工作。1962年,县成立编制委员会,负责机构变动,人员编制审批。1984年,县成立干部考评委员会,负责制定干部目标岗位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人才交流工作。几个年度干部情况表(附表)
二、干部下放
1958年9月县成立精简办公室企业内部开始编制定员。1958年进行干部下放,三批共下放干部1 270人。1959年接收哈尔滨市下放干部710人,在浓河公社创建共青团公社。
1960年接收哈尔滨下放干部482人。
三、干部离退休
1982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后。本县从1982--1985年有608名老干部离退休。1983年3月为首批84名离休干部颁发了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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