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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河县志》
 
 
第九篇 社会
 
 
第二章 社会风尚
 
 
第三节 积弊陋俗
 
   
    一、赌场
    赌博是社会一大恶习。旧时,本县一些地痞、流氓以赌博为业,流串城乡经常聚赌。
    赌博的工具有:纸牌、牌九、骰子、麻将等。
    民国5年间县城沿江一带设有宝局、牌九局、会局等多处,一些嗜赌成习的人,常聚集此处,进行赌博活动。有的赌博分子,造成倾家荡产,生活无路,以致沦为盗贼。
    1946年以后,人民政府通过各种形式,严令禁止赌博,赌博之风有所收敛,但少数惯赌分子仍到处流串,进行赌博。近年,城乡麻将风兴起。
    二、烟馆
    旧时本县在山野僻静之处,就有零星种植罂粟。据民国19年档案载,官方允许种植罂粟,通河境内种植罂粟达15万亩。当时,通河镇内曾设有"36号"、"37号"和三站街三处官烟馆,私设烟馆多处,吸食大烟成瘾者达1.5万余人。凡吸食成瘾者,多数面黄肌瘦,懒惰成性。以致变卖家财,卖妻卖儿,甚至沦为乞丐、娼妓、盗贼,或冻死于荒郊野地。
    日伪时期,县内虽然成立禁烟所,但收效甚微。
    1946年后,由于人民政府严令禁止,并对烟民进行登记,集中劳动教养,逐渐改掉恶习。
    三、妓院
    民国年间,县城内东西市场各有一条胡同,建有妓院11处,有妓女14人。伪满时期,妓院达到24家,共有妓女43人,镇内还有日本妓院一处。
    1946年后,人民政府勒令妓院停业,妓女从良、从业。
    四、迷信
    封建迷信,旧时在本县甚为流行。婚嫁、丧葬,充满迷信色彩,其活动主要有:
    跳大神神汉有男有女,家供"胡、黄大仙"神堂。有的群众患病,就请其"医治",他们用"请神"、"搬杆子"等骗术为其治病,骗钱骗奸,有的误病致死。
    看风水风水先生给人们择墓地、建房屋给选"吉时”、定地点、找方位等骗术蒙骗群众,诈骗财物。
    算命卜卦算命先生利用"抽签"、"批八字"、算寿命,推断吉、凶、祸、福等骗取钱财。
    1946年后,人民政府通过提倡科学,明令取缔巫医神汉、跳神弄鬼等封建迷信活动。但封建迷信思想残余尚未根除。近年,一些农村仍有巫医、神汉暗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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