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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河县志》
 
 
第十篇 人物
 
 
第一章 人物传略
 
 
第二节 解放战争时期
 
    
    魏一与(1927--1946)
    魏一与,中共党员。1946年初,经北满分局分配到通河县,担任县大队和城防司令部政治委员。当时,通河县刚解放,土匪猖獗,全县正开展剿匪斗争。1946年6月,魏一与率领县大队在清河区大、小古洞山区清剿土匪。一天,在清河区瓦窑屯与土匪"四海"相遇,魏一与在指挥战斗中牺牲。
    王玉玺(1928--1946.5)
    王玉玺,汉族,中共党员,原籍山东省。1946年初,经北满分局分配到通河县工作,任清祥区区长。区中队由于初建,人员成分不纯,土匪混入,以朴德胜为首预谋叛变。区主任潘恩波与王玉玺已有察觉,以去县开会为名,准备逮捕叛乱匪首,整顿人员。5月17日凌晨,王玉玺等率区中队去县、途经祥顺区张五屯休息时,朴德胜叛变,王玉玺中弹牺牲,时年19岁。清祥区人民为了悼念他和魏一与烈士,将祥顺区张五屯改称"魏玺村",并在祥顺村东修筑王玉玺烈士墓和纪念碑。
    程式(?--1946)
    程式,苏北人,参加过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后随新四军来东北工作,任通河县城防司令部政治委员,于1946年剿匪时摔伤后牺牲。
    高铭三(1892--1954.4)
    高铭三,辽宁省黑山县人。兵痞出身,16岁当学徒,不久投东北军当兵。1927年得到马占山部焦团长的青睐,任该旅上尉副官,随团驻防通河。高铭三善于投机钻营,临机应变,不久,又被伪县参事官内田武夫器重,委任他为县警察大队长、治安队长、森林警察大队和凤山警察署长等职。
    1934年抗日联军第三军向凤山森林警察队袭击时,高铭三增援未逞,以私通抗联罪,杀害30多名无辜农民。1935年高铭三向日寇献策,对义勇军"吉星"、"霸天"诱降,结果在祥顺向阳川附近枪杀32人,在通河东沙沟子惨杀73人,在西门外杀害74人。
    1936年高铭三率警察队作响导,配合依兰县日本宪兵队与伪军三十七团等千余人,向我抗联收编的"密林"根据地杨木顶子围攻,抗联战士72人牺牲。"九·三"光复后,高铭三摇身一变,网罗伪警特、土匪、流氓等组织反动的地方武装--保安队。他任治安维持会委员、国民党县党部委员、保安大队队长和青年团总团长等职务。1945年10月下旬,合江人民自治军解放通河时,高铭三在三站阻击,亲自督战,自治军伤亡甚重。11月上旬,合江人民自治军再次解放通河,又遭到高铭三的顽固抵抗。
    1946年1月,高铭三纠结巴彦、木兰、东兴、铁力等县反动组织成立联合保安司令部,他任总司令。同时,高铭三还纠集李华堂等匪队乌合之众,妄图在木兰阻击我军。当高铭三匪队逃至呼兰县元宝岗子时,被苏联红军和松江人民自卫军一举击溃。高铭三被俘后又潜逃到长春市网罗逃亡残余份子组成"同乡会”。高铭三深知末路日近,又潜逃至武汉市,开办“裕华工程公司”任经理,在承包我军一项工程中,大肆偷工减料。在“五反”运动中高铭三又妄图潜逃。1953年被我县公安人员追捕归案。1954年4月23日召开万人公审大会被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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