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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吏治 沿革 历任姓氏 官廨
<甲>沿革 草莱初辟,向无县治,自前清光绪三十二年,由吉省派员设治,始名大通县,属于依兰府。宣统元年三月,划归江省,由江派员接署,属于兴东道,至民国元年裁撤兴东道,直隶于省。
<乙>历任姓氏 吉省初派政治之员张熙,字云笙,直隶乐亭人。继任荣善,字少农,满州厢(镶)蓝旗人。自划归江省后,接署之员王廷元,字复同,直隶宣化县人。楼之东,字卓夫,浙江萧山人。丁梦武,字聘三,直隶天津人。现任高登甲,字迎宸,直隶安新县人。
<丙>官廨 衙署未建,现尚在崇站租用民房。前由吉省派设治员,曾委勘舆家曹守志踩勘地势,曹守志清谓:崇站气脉漫散,若建署于此,地出匪类,民不聊生。全境唯岔林河口位置适宜,故张令熙呈准于岔林河口建筑衙署,已购有砖瓦、木料堆积江滨,旋即卸事,以致因公赔累。荣、王两令引为前鉴,不再提议。楼前令之东请仍于岔林河口出放街基,收价建署,奉准在案,旋亦卸事。现任知事,呈明接续办理实行,放基建署,拟于本年兴工修建,兴工日期尚难预定。
二自治 城乡议、董会 宣讲所 研究所 经费预算数目
<甲>城乡议、董会 城乡议、董会,经于前清宣统二年十一月成立。其城区议事会一,设议长一员,副议长一员,议员八员。城区董事会一,设总董一员,董事一员,名誉董事二员。划分乡区四,日东下坎乡,日四站乡,曰祥顺山乡,日转心湖乡。每乡区立乡议事会一,乡董事会一。每乡议事会设议长一员,副议长一员,议员四员;每乡董事会设乡董一员,乡佐一员。
<乙>宣讲所 宣讲所由前清宣统二年二月成立,设于治城三站街。派宣讲员三员,逐日轮流宣讲,均尽义务,不支薪金。举凡《城、镇、乡地方自治浅说》,各种官报及地方自治诸报章程皆宣讲之。
<丙>研究所 研究所由前清宣统二年正月设立,后因连年饥馑,款绌停办。
<丁>经费预算数目 城议董会经费,年需江钱九千四百四十八吊。乡议董会经费,年需江钱四千七百二十吊,两共一万四千一百六十八吊。宣讲所讲员系尽义务职,所用书籍及杂费等项年需六百吊之谱,研究所并未招生,故未列预算。
三警政 城乡组织人数 区域界限 经费定数 消防卫生各队数目
<甲>城乡组织人数 城区设警察事务所一处,第一分区附设于事务所,计警务长一员,文牍员一员、区官一员、书记二名、巡兵十四名。乡区分设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四分区。其第二、第三、第四三分区,每区设区官一员、巡官一员、书记一名、巡兵二十名。第五分区设区官一员、巡官一员、书记一名、巡兵三十名。以上统共组织经常巡警人数一百二十一员名。又第二分区设预备巡官三员,巡兵六十名;第三分区设预备巡官六员、巡兵一百八十名;第四分区设预备巡官六员,巡兵一百八十名。以上统共组织预备巡警官兵人数四百三十五员名。
<乙>区域界限 警察事务所设于治城,总理城乡警务事宜。其附设之第一分区分理城区警务,即以治城为界限。第二分区设二站乡,管辖界限:东至小古洞河,南至松花江,西至三站乡,北至北山之麓。第三分区设岔林河,管辖界限:东至二站乡,南至松花江,西至四站乡,北至北山之麓。第四分区设四站乡,管辖界限:东至三站乡,西至二道河,南至松花江,北至北山之麓。第五分区设铧子山前,北山一带为管辖界限:东至小古洞河上游,南至二、三、四各站,西至二道河,北至北山之分水岭等处。
<丙>经费额数 除预备巡警官兵均尽义务不支薪饷外,其经费巡警事务所及第一分区年需江钱二万四千九百二十七吊。第二、第三、第四分区年需共江钱四万三千九百五十三吊。第五分区年需江钱一万八干一百五十三吊。以上统共经费额支江钱八万七千零三十三吊。
<丁>消防卫生各队数目 经费支绌,尚未添设,其应办消防卫生等事项仍由各区巡警官兵同负责任。
<戊>附表
警政一览表(附表)
四户口附表
大通第一分区地址本在第三分区范围以内,调查户口时,不列第一区名目,只按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分区,分投查报。查第二分区正户七百九十二,附户一百零六;第三分区正户一千九百七十一,附户三百八十一;第四分区正户一千五百五十六,附户一百九十四;第五分区正户三百九十,附户五十七。统共全境正附户数五千四百四十七。第二分区男丁三干四百八十四,女口二千八百三十六;第三分区男丁九千六百零九,女口七千八百十二;第四分区男丁七千二百三十,女口五千六百九十六;第五分区男丁一千四百七十九,女口一千零七十五。统共全境男女三万九千二百二十一丁口。户口一览表(附表)
五礼 俗
冠礼 无
婚礼 男女凭媒妁结合,由代理或后见人主婚,纳采以金银首饰、布帛、钱币、豕酒等物为礼,并互送婚书,娶不亲迎,由新妇兄弟或伯叔等送及婿家合卺,行夫妇礼,见舅姑叩首。
丧礼 始死亲属,举哀讣告亲朋,亲朋临吊赠赙,三日或五日入殓,并以纸制童男女,轿车等项送行于坛庙,亲属各按服制披孝,殡葬有棺无椁上覆以土。
祭礼 始死入殓,祭,每逢七日一祭,至四十九日止,及百日又祭,逢生死忌日祭,清明节祭墓。祭品以时物不拘种类,每祭焚纸钱并以酒灌地。
宾主相见 向行请安礼,改建民国后,上流社会均废除请安礼,官绅界脱帽鞠躬,军界立正举手,学界分别体操,常时或脱帽鞠躬,或立正举手。
宴会 酒以绍兴酒为上品,黄米酒、高梁酒次之。肴有鱼翅、海参、熊掌、鹿脯、大虾为上品,杂菜次之。馔以粳米为上品,馒首、谷米次之。
承祧 无嗣者以兄弟之子承祧,兄弟无子,凡宗堂兄弟行中之子,皆得承祧。亦有以异姓之子承祧者。向无谱系,只以承祧字据为凭。经承祧后,所有遗产均归承祧人承受。其有亲属略沾分润者,务有受承祧或承祧人字据为凭。
服式 男女并着长衫、马褂。妇女又分汉装、旗装两种,汉装大半缠足。改建民国后,上流社会均用新服式,家中妇女未缠足者不缠,已缠足者去缠。
祈祷 久雨、久旱,乡父老共同祈祷于坛庙,疾病由疾病之家个人祈祷。向有女巫跳神习俗,近年以来已经禁止。
民情 俗尚朴实,生性强悍,唯四散屯居教育未普,不明曲直,不知是非,对于乡人好为私斗,钱财细故,健讼成风。
六刑法附审判
刑法自判决以至执行,由审判官分别轻重罪名,遵法律办理。前清未经变法时代,遵大清律例;变法后,遵现行新刑律;改建民国以来,遵暂行新刑律。无论轻罪重罪,各按时期查律惩办。以故刑法关系具见律书,不赘述。 .
大通未设审判厅,向由行政官兼理审判事务。本年二月以后,应遵新章设帮审员,以行政官为检察长。
七外交
僻处荒隅,向无外交事项。唯岔林河口有俄国人设立火锯公司一所,采购北山大木,锯成板料,运销哈尔滨埠,经历有年。所该公司除华工不计外,计共俄人十六名。并有高丽人二名,旅居岔林河口作小卖商。此外,并无外人踪迹。所有俄人及高丽人等与境内居民两属相安,未成酿成交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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