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县志  
 
 
《通河县志》
 
 
第二篇 农业
 
 
 
 
第一章 种植业
 
   
    通河县是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农业县。1945年9月3日前,在日本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束缚下,农业生产很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广大农民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1946--1956年,经过土地改革运动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废除了封建剥削制度,农民真正当家做主人,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60--70年代末,由于兴修水利、进行三田(台田、条田、畦田)建设、推行科学种田、推广优良品种、改革耕作制度、土壤改良、防治病虫害、调整农作物的合理布局等有效措施,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了生产力的不断提高。
    1970年,贯彻全国北方地区农业会议后,在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中提出:"学大寨,赶昔阳,建设大寨县"的号召,实现粮、豆、林、猪四上"纲要"的奋斗目标。1975年全县实现粮食上《纲要》后,又提出全党动员,大办农业,粮食过"黄河"、大豆、林、猪上《纲要》,三年内实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誓把通河建成大寨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正确方针的指引下,呈现出农业、林业、养殖业、渔业、多种经营生产全面发展的新局面。1980年粮豆亩产已达290斤。比1949年亩产196斤,增加94斤,增长了48%,年递增1.17%。粮豆总产量为15 258.5亿斤,比1949年总产量的8 286.6万斤增加6 971.9万斤,增长率为84.13%,年递增为1.64%。农业总产值为2 995.3万元,比1949年的871万元增加了2 124.3万元。增长2.44倍,年递增为4.1%。
    1983年,全县推行了联产承包农业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使广大农民从"大帮哄、大锅饭"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提高了农民劳动致富的生产积极性。粮豆总产量比1982年增产81.4%,超过了历史的最高水平。不但增加了对国家的贡献,而且农民的温饱问题得到了解决。特别是在中共中央[1983]、[1984]、[1985]三个一号文件精神指引下,不断地改革农业生产结构,完善联产承包农业生产责任制,1985年粮豆总产量达16 601.1万斤。平均亩产302斤。总产值为5 451.7万元。农民所得3 569.3万元,占农业总收入的66.5%,人均收入338.40元。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