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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全县自然资源不断遭到破坏,植被、生态失调,水土流失现象严重。全县有水土流失面积36.25万亩。其中,耕地流失面积26.09万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40.4%。水土流失的原因,主要是地形土壤、降水、风蚀等自然现象造成。山丘平原高程悬殊,丘陵起伏。地表水泾流密度大而活跃,在流动过程中浸蚀地面表土,水土相伴而下,使完整地块不但造成水土流失严重,而且将地块切割成沟壑。春季降雨量少,多刮西北风,将土壤松散裸露耕地表土悬移刮掉。其次土地利用不合理,农、林、牧、副各业用地比例失调,使生态失去平衡,自然植被覆盖遭到破坏。森林采育失调,削弱涵养水源的能力,造成区域性小气候的恶化。加之乱砍滥伐、毁林开荒、毁草开荒等,降低了覆盖率扩大水土流失面积。耕作粗放,蓄水保水能力降低,使土壤有机质含量大幅度减少,加重水土流失的严重程度。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把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日程。1963年,县政府成立水土保持委员会。首先在岔林公社林胜大队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挖截流沟500米,修梯田20亩,挖鱼鳞坑200亩。并在全县范围内植造水土保持林4万亩。到1982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52.50万亩。当年治理8.74万亩,其中植造水土保持林面积8.31万亩。1985年治理了乌拉珲河、永兴姜庭相沟、富乡民主等3个小流域工程。挖截流沟6.75万米,改垅0.1万亩,修地埂0.2万米,治沟15条,建造农道涵洞4处,桥梁1座。修建苗圃200亩。完成治理面积4.10万亩。全县达到水土保持治理总面积15.70万亩,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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