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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河县志》
 
 
第二篇 农业
 
 
第五章 养殖业
 
 
第五节 管理机构
 
   
    1950年4月,只设1人主持全县的兽医工作。1951年10月,成立县畜牧兽医技术指导所。设主任1人,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12人,以防疫为主。
    1954年,改为县畜牧兽医站。并在富乡区德兴村设分站1处,工作人员4人,以大牲畜的饲养、繁育、改良和畜禽疫病防治为主。其他各区设兽医所9处。其中国家投资办所4处,区(镇)办所5处。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全县各农村人民公社设立了畜牧助理员共10人。县兽医站和县食品公司合并。改称:"县畜牧生产服务总站"。1959年,成立县畜牧局,设正、副局长3人,干部和兽医技术人员25人。1962年与县农业局合并后,设立畜牧总站,设正副站长2人,兽医技术人员13人。下属畜牧技术科研所1处.有所长1人,技术人员2人。各农村人民公社仍设畜牧站。1973年恢复县畜牧科,下设:畜牧站、防疫站、繁育站。共有干部和兽医技术人员46人。1985年4月,撤销县畜牧科,改称为县畜牧总站。各乡、镇兽医站13处,共有畜牧兽医75人。其中:畜牧生产技术人员26人。有大专毕业生18人。
    1983年,在全县推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后,在畜牧系统内,开拓了畜牧工作改革的新形势。县、乡两级全部落实了岗位承包责任制。采取"以人定点、定指标、定任务、定措施、定奖惩"、"养、防、育”的承包责任制。加快繁殖改良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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