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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全县建成10个"人民公社"、88个生产大队、368个生产队。入社农户12 202户,人口64 461人。男女劳动力22 442个。耕畜13 448头(匹),耕地519 551亩。1962年,人民公社发展到12个,全县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人民公社成立后1958年曾一度刮起"共产风"、"浮夸风"和"一平二调"风。劳动组织军事化,劳动形式大帮哄,干活卯子工。各社队成立大食堂,吃饭集体化。尤其在"十年动乱"和农业学大寨运动中,把自留地、家庭副业、集市贸易等政策进行批判,割资本主义尾巴,造成单产不高,总产不稳,劳动分配平均主义等等,使农村逐渐出现了"生产靠贷款,吃粮靠返销,生活靠救济"的局面。
仅据1952--1962年统计,十年粮豆总产量400.38万公斤,向国家交售征购粮总数191.26万公斤。社员吃返销粮达450.08万公斤,年平均返销粮45万公斤。
1982年底,向国家贷款的生产队共有448个,贷款总金额497.8万元。生产队平均欠国家贷款1.78万元。有527个生产队,19 212户社员欠生产队集体的三角债款11 095.7万元。平均每户欠款577.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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